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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非花
文/隋唐
南宋,钱塘。
三月,杏林。
一名青衫男子背着长剑行走在林间,正值杏花盛放,已近尾声,鼻端所及之处,均是甜香微苦气息,颇有醉意。听得有女子说笑声,那男子张目一望,只闻其声,不见其人,树林茂密,繁花似锦,挡住了视线。男子不以为意,继续往前,不到一会儿,看到眼前情景,不由立住。
只见花树下一妙龄少女,身着淡绿衣裙,身影随着落英半空翻飞,去伸手捉那飘零花瓣,阳光从树杈枝桠透洒过来,金辉点点,那少女身姿轻盈,曼妙飘游,微风掠过,粉红花瓣周身旋转,身上绳结丝带也随之飞扬,像是一副画儿般。
这小小姑娘轻功如此之好?男子心下诧异,看她衣着淡雅华丽,气质清华,不像江湖中人,思忖会是哪一门派。男子品行端方磊落,自然不肯偷玉枕纱厨窥,便上前现身,喝一声:好轻功!拔出长剑也随花瓣游走,以内力吸引,三五式便成一支花剑,收招挥去,花瓣飞向少女头顶,纷纷落在她发上肩上,煞是美丽。
少女见状,有些意外,却并未惊慌,停了下来,好奇望过来。那男子立即抱拳行礼道:在下魏端礼,路过此处,打扰姑娘,还请见谅。少女想了想,福一福道:不妨事。魏端礼见她丝毫不懂江湖礼数规矩,便知不是武林中人,正想别过,又见少女手指纤细,相貌娇柔,端的清丽,应是富贵人家女儿,只那双眼清澈坦然,眉宇透着聪慧之气,却又不像深闺娇女,不由好奇心大起,于是再问:在下是宛陵人,来钱塘访友,已有数月,可否请教姑娘尊姓,可是本地人?
少女抖落花瓣,点了点头道:我姓朱,家在此地,今日和姐妹相约来此踏青,方才落在她们后面,见到落花有趣,就留下玩一会儿。
魏端礼愈发好奇,想着再问失礼,只好作罢。再看那朱姓少女一直看着自己手中的剑,颇有艳羡之意,忍不住问:朱小姐也用刀剑?她摇了摇头道:我,不会。魏端礼又问:那你轻功从何学来?师傅没有教你兵器?少女继续摇头道:我没有师傅。
魏端礼递过长剑,少女接了去,手腕一抖,将他刚才所使招数比划出来,竟有五分像,再行试过,这回有七八分像,但一看便知,她全然不懂剑诀,纯粹模仿。少女端详长剑,想了一想,转头问:可以教我一下么?魏端礼见她天真烂漫,很是有趣,便道:有何不可?
一个教,一个学,反复试练,再抬头时,已是黄昏,夕阳斜斜映在林间,身影长长,天色已晚。少女忽地反应过来,惊呼:呀,怎么又晚了,她们定在找我,我要回去了。提裙便要走,又回身说:谢谢高人。魏端礼想,她一个小姑娘,这么晚回去,家人一定见责,心下歉然,道:是魏某疏忽了,如你还想学,来日再学过吧。少女点头微笑道:我叫淑真。这剑,有趣。转身离去,这回又使了轻身功夫,步履轻快,一会儿不见。
魏端礼想,怎么会遇见这么一个奇怪的小姑娘,当真好玩。摇摇头笑罢离去。
那少女朱淑真,是钱塘一官宦家庭幼女,从小娇惯,性格却天然爽落,这天和同伴玩耍,半日不见,想着到家定是一翻数落,忙不迭回去。责骂难免,她恍然听着,仍想着剑招,吃饭时凝视筷子,翻转手腕,被母亲看见,又连连责怪。
第二日,淑真又去杏林,在昨日原地,捡起一根树枝想着心诀,比划来去。忽然听到有人说:错了。原来又是那宛陵魏端礼。淑真睁圆眼睛问:错在哪里?丝毫不以这人再次出现为奇。教了半日,两人互望一眼同时说:累了。于是找处干净地方,坐在林间说话。
魏端礼再问:你的轻功是怎么来的呢?淑真笑道:从树上掉下来,就学会了。原来是淑真幼时顽皮胆大,一日午间偷偷瞒着奶妈出来捉蝉,爬到树上,越来越高,终于不敢下来,嘤嘤哭泣,被一农妇看见。农妇说着人去救,话音还没落,淑真已从树上掉下,摔伤多处,农妇心疼,带回家中先行包扎安慰,唤了家人去淑真家里传话。回到家中,淑真换了包扎之布,拿起旧布一看,上面有画,却是不识,收了起来。稍大后,拿出琢磨,发现是人体穴位图,只是多了很多红圈,时日久了,渐渐冥想红圈时有气息在体内游动,淑真觉得有趣,便依法运气,加以时日,感觉身轻如燕。她谁也不提,严守秘密。再过几年,淑真发现气息强到一定程度便无法顺利行走,总是会遇障碍,多次尝试绕路,始终不得其解。
魏端礼细问心法要诀,不禁大奇,道:这和在下所知任何一种路数都不相符,不知是谁人所创,真乃奇迹。又和淑真说起武林沿革,规矩,趣闻,淑真听得津津有味。又说习武所为何来,魏端礼说道,一则强身健体,二则追逐顶级,三则行侠仗义。淑真摇头道:身体寿数由天,不可强求,挑战他人,争勇斗狠,行侠仗义,以暴制暴,均非善事,只图好玩罢了。魏端礼暗暗点头,想这小姑娘倒有见识,不跟风盲从,非武非侠,这习武也就和人学琴学画一般。
此后淑真常随魏端礼一起练剑,渐有所成。其间魏端礼也曾想过收这徒儿,看淑真浑然不懂,毫无此意,又觉和这小女孩一起倒也无话不谈,甚是投机,只当朋友视之。魏端礼本是性格舒爽利落之人,虽然也是饱读诗书文采斐然,却因习武多了些疏放,也就不再拘泥。
一日聊起家事,淑真道,身边侍女走了。那侍女去年元宵节认识一人,自此不能忘,前日和淑真说明,又遇到那人,要一起逃离。魏端礼奇道:既是逃离,怎么又告诉你。淑真道:我给了她银两,送她出门。魏端礼越想越奇,越想越觉有趣,哈哈大笑起来。乃赋诗一首: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捎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淑真听了击掌叫好。于是再赋清平乐,其中有句娇痴不怕人猜,和衣睡倒人怀。此言既出,魏端礼大悔,想着怎么把和那些狂徒把酒戏乐之时才可用的词句说与这小姑娘听。不料淑真神色坦然,不以为意。魏端礼暗叹,真是当世奇女子,心思纯净,性情本真,全无扭捏作态,实属罕见。
淑真道:一直为那红圈儿纠葛,无心诗词,几家姐妹都在逼催,可否代笔?魏端礼笑问:要何种诗词?淑真答:近日流行怨妇词。魏端礼骇笑着答应,无事便作些交予淑真,她带回去腾挪下来,搪塞姐妹,自己也提笔偶作,胡乱混过。每与魏端礼说起,两人均觉古怪好笑,实乃天下之大荒唐。
某天,魏端礼和朋辈聚在一处,高谈阔论,酒到酣处,换着法子互敬,或文或武,各逞绝技,酣畅淋漓时忽而心中一动,想着淑真若在,定觉有趣。入夜江边漫步,看着萤火虫星星点点,有渔人临江放歌,明月当空,风凉气爽,又想着,淑真若在,定会喜欢。
再见时,魏端礼几次欲言又止。淑真问:魏兄似有心事?魏端礼道:我糊涂了,竟想约你这小姑娘到那人多热闹处玩,这怎么可行。淑真一笑,说,那又有何不可。当晚真的出来,穿一身仆佣衣服,头发卷入帽中,就是一个年少清秀小厮。淑真笑道,我大哥衣袍宽大,偷来无用,只好这样。魏端礼哈哈大笑道:那只好委屈你拿伞拎食篮了。淑真果真接过物是恭恭敬敬跟随其后,眼中却是无限笑意。
进得茶楼,方才坐稳说话,听得喧哗,有几名大汉不知为何吵闹起来,继而厮打,混乱处一碗热茶从空中飞来,直冲淑真,淑真一呆,正要躲开,那茶盅被魏端礼挥袖挡了出去,泼洒到正跌过来的一名大汉身上,那大汉怒道:你们是他们帮手,快来受打!魏端礼不欲惹事,想着千万不可累及这小姑娘卷入江湖是非,便对淑真道:咱们快走。两人起身便走,那大汉紧随其后追了出来,魏端礼见那人脚底沉实,眼神狠直,便知那人会些功夫,但应不济事,更不愿恃强凌弱,还是躲了去是上策,与淑真对望一眼,提腿便跑,那人见状更追得欢。才刚入夜,街上繁闹依旧,淑真步履轻快,却不识路,又有路人阻挡,快不起来,魏端礼几次想拉了她手一起跑,总是不敢,最终跟着跑进一处死胡同,眼见没有路了。大汉欣喜若狂,捏拳吱吱有声地过来,魏端礼不愿动武,只好不顾嫌疑,牵起淑真小手,脚蹬院墙,一个起跃,从那大汉头顶飞驰而过,落在他背后。那大汉转身时正看到淑真笑道:不玩了,咱们走了。两个身影一会儿消失不见。那大汉揉揉眼睛,呆在那里。两人躲到僻静处,圆月清辉下看淑真帽子不知何时不见,露出小垂髻,小脸绯红,食篮落在茶楼,伞却还紧紧握在手里,实在趣怪,两人对着大笑起来,均觉无限畅快欢愉。
又过几月,魏端礼眼见离程已近,与淑真道别,拿出一把剑来,说道:这剑锋利,轻易不敢赠人,你虽习剑,却不沾染江湖,拿着最合适不过,就留着玩吧。淑真接过拔起一看,剑身青凛轻巧,似有流光萦绕,却是不识,合进剑鞘学着样子系于腰端。魏端礼又道:如无意外,三年之后还来钱塘,到时再聚。淑真点头,又学着样子抱拳说:魏兄,珍重。魏端礼不禁笑了,想了又想,觉得竟再不知说什么好。深深看了几眼,转身离去,再不敢回头。
此后魏端礼倒是如愿取得功名,却又发生一件大事,令他脱身不得,那三年之约,也就只能渺若烟云。其间结交英雄豪杰,文人墨客,男女老少各有,却难有性情契合、真正知己之感,想起钱塘旧事,每每怅然。
淑真仍与小姐妹吟诗作词,续写闺怨题材,戏谑着笔,与那前作倒成一体,还常获伙伴赞誉,都道:亏你如何想来。淑真抿嘴笑笑,不言不语。那剑惹眼,不敢示人,只好收藏起来,技痒时仍用树枝走上几招,大部分心思都用在琢磨那真气所结,总是一无所获。
淑真爹娘看着幼女长大,已到待嫁年华,便操心张罗此事,所喜来提亲者众,可以择优挑选。淑真一直得蒙宠爱,朱夫人悄悄告诉淑真各人家世情况,让她选个中意的,谁料淑真总是摇头,让朱夫人气结,想着女儿实在任性,这样如何是好。先是回绝了几家,想着若有更好的来,便为淑真定了终身大事,可再来的却均不够理想,朱老爷夫妇悔不当初。
正好有媒人上门,说到一人,名唤常念,钱塘人士,系家中长子,爹爹在安徽做官,他留在老宅,操持家业,今年二十九,一直未有娶亲。朱老爷一幕僚在一旁坐着,听了连连给朱老爷递眼色。朱老爷唤他出来细问,那幕僚道:我也知这常念,家道倒也富足,只是此人品行不端,性情放荡不羁,任意妄为,结交江湖粗豪人士,家里姬妾无数,还在外寻花问柳。朱老爷听罢道:知道了。刚回去坐下,欲回绝媒人,朱夫人又遣了丫头在门外招手,朱老爷只好又出去,听得朱夫人惊慌道:这孩子不得了了,这便如何是好。
原来这日朱夫人到女儿房间,见淑真不在,外间书籍整齐,但书桌上摊了一堆玩偶皮影泥像等小姑娘玩意,窗上挂了一个柳枝花篮,不禁怜惜之心大起,想着女儿虽然已经十八岁,在父母膝下,还是小小孩童。再翻那摞诗词,一眼看到“娇痴不怕人猜,和衣睡倒人怀”字样,大惊失色,忙不迭赶去找朱老爷。朱老爷问清缘由,怒道:都怪你宠溺真儿,由着她到外头玩,这下惹了大祸了,真儿或者在外面结识什么了野路数,多半还私定终身。朱夫人也怨道:怎么单是我宠溺,你又何尝不是?朱老爷沉吟道:总得想法儿应对,不能让真儿像那丫头般做出私逃丑事,惹人笑柄,也罢,这事我做主了。于是进得门来,对那媒人说道:此事甚好,我应允了。
朱夫人又是伤心又是担心,伤心女儿不懂事,担心女儿不答应,又怪朱老爷草率决定。想来想去想了一箩筐苦口婆心要与女儿说,谁料淑真回来听得此言,竟道:甚好,就他了。
择了吉日,淑真嫁入常家,成为常念之妻。新婚之日,喜宴既散,常念回到房中,看到淑真脸庞,呆了一呆,讪讪坐着,想了一会儿,醉意上涌,一对儿红烛渐渐成为四个,渐渐成为幻影一堆,站起来走到床边一倒,便昏昏睡去。淑真看那常念,天庭饱满,浓眉高鼻,煞是英俊,但眉头紧锁,似是心事无限,即使熟睡也显心机深重,不好相与。想了一会儿,和衣睡在一角,想着心事,渐渐眼帘涩重,也自睡去。
早晨醒来,淑真发现不知何时头下塞了一枕,身上盖着被衾,姿势舒坦,原来躺在大床中央,抬头一看,常念坐在床边,端详着她的脸,笑问:醒了?淑真赶紧起身,看到喜服整齐完好,也自讪讪。常念道:起来换过衣裳,我带你去一处所在。说罢转身出房。
淑真换了家常衣裳,出得门来,常念背手立在门外,对着树枝上呀呀而鸣的雀儿出神,见到淑真,拉起她的手道:随我来。淑真跟着他越走越急,悄悄运气,倒也跟得及,穿过几道门,进得一处庭院,常念推开正房之门,拉了淑真进来,淑真四下一看,原来是一间宽阔书房,四墙摆满各色书籍,不乏世间难觅藏品,居中摆放一张宽大书桌,笔墨纸砚齐全,均为上品,书桌上放一碎窑大花瓶,插满菊花,清香扑鼻,除了一桌一椅,房中再无摆设,连字画也无,端的疏朗。常念问:为你备的,可还喜欢?淑真点点头。常念面露笑容,甚是明朗,又道:我是粗人,不懂那个,你喜欢便好。说罢收敛笑容,又复深沉,嘴角竟似有嘲讽之意,看不出讽的是自己还是他人。
常念道:我要出门,有朋友约了相聚,你去也不去?淑真正想跟去是否妥当,尚未答言,常念又道:算了,想你也不会喜欢,你在家好生待着,需要什么和方妈说即可。话了转身就走,留淑真一人待在书房中。
淑真坐了一会,无心笔墨,顺原路回房,有一五十岁上下仆妇迎上来请安,自称是方妈,服侍了淑真用过早点,笑吟吟拿出一串钥匙交予淑真。淑真问:这是什么?方妈答道:这是家中重要门房和箱柜钥匙,大少爷令我交予少夫人。淑真问:原先归谁保管?方妈赔笑说道:大少爷常不在家,本来都是我管着的。淑真乃说:那就一切照旧,你仍管着就好。听方妈一一介绍家中人事,未听到传言中的成群姬妾,张口想问,又自忍住。看房中穿梭丫头,个个粗笨貌丑,还不如自己带来的陪嫁侍女竹子,微微纳罕,仍是忍住不提。
新婚第三日归宁,常念携淑真回家,礼数周到,谈吐大方,令朱老爷很是喜欢,朱夫人也放心大半。但此后常念经常外出,有时夤夜归来,悄没声息睡下,有时几夜不归,如此半月有余。在家时时而开怀,说些笑话,见到淑真先是睁大眼睛,再是嫣然而笑,也随着大笑,时而阴霾,悄悄看着淑真脸色,一言不发,甚是莫测。一天早早回来,和淑真在房中说话,说了家中事务再无话题,又神情郁郁,站起来来回走动,甚是不安。抬眼看到淑真托腮望着窗外,神情专注,便拉了她手笑道:可是想出去玩,那便去走走好了。淑真惊喜问:可以么?常念点头笑道:那是自然,可要我陪你去?淑真穿了外面衣裳,推门要走,想起来,回头道:不用了,我一会儿便回来。常念仍笑道:也好,去罢。看淑真欣喜地去了,脸色顿时一沉,看到茶盅烛台,一把全部推倒。
淑真出得门来,四处走走,来到江边,坐了一会儿,起身走到一处旷野,见青草长长,小小野花吐露芳菲,心中喜欢,调整气息,以袖作剑,轻踏草尖挥洒剑招,身姿灵动,更甚当年。完整走过所有招数,只觉神清气爽,天地宽大,人虽孤独渺小,却是逍遥自由。淑真采了一把小野花,抱在怀里回家,常念站在大门之外,背手等着,见到淑真便迎了去问:喜欢这花,又有何难?淑真笑道:就这把子就好,不用更多。晚间常念问道:你可愿吟诗作画?我虽不会,却可一看。淑真想想说道:再说罢。常念一笑,再不追问。
当晚淑真一直未眠,想着白天无限苍茫之感,忽有所悟,却说不出来,似是那真气不畅症结所在应归到那个“独”字上,却百思不得其解。早晨起来,先去了书房,提笔写下:独行独坐,独倡独酬还独卧。伫立伤神,无奈轻寒著摸人。此情谁见,泪洗残妆无一半。愁病相仍,剔尽寒灯梦不成。前半段写那感悟,后半段写那困惑,却仍是戏谑落墨,春秋笔法,句调夸张,仍是平素玩惯了的怨妇词。常念见到,又是赞叹,又是狐疑,却忍住不提。但少了外出,多半呆在家中。
一日淑真无意听见方妈和竹子悄悄私语,方妈诧异说:大少爷似变了个人,先前活了今天便没明天般,纵乐不羁,如今却喜怒无常,捉摸不透,不知道遇到什么难解之事。竹子呆呆说:不会是对我家小姐不问家事不满意罢。方妈握竹子的嘴道:这怎会,不可乱说,仔细少夫人听见。淑真一呆,想再听两句,又怕两人发现后尴尬,转身走开。
常念与淑真倒是话题渐多,说些好玩物件。淑真忽然想起小时候玩泥人,翻箱倒柜,拿得出来,那几个仍在,只是被什么笨重物事压得断头掉手。常念拿起几下拍碎,淑真嘴儿一撇,正待埋怨,又见常念用茶重新和了泥,捏成一个大的,笨头笨脑,憨态可掬,又复欢喜,拿起晾干,摆放书桌之上。常念见淑真喜欢,常弄些小玩意给她,书桌渐满渐乱,如在娘家时一般。
一日家中来客,高谈阔论,说及各类兵器,一人道:有把名剑,叫做青凛,轻薄锋利,宝光流动,乃稀释珍品,只是失传已久。常念听了心中一动,却不多言,回头看见淑真出来见客,呆立不语,显是听闻此言。是夜宴席宾主尽欢,常念喝得不少酒,醉意十足,起身送客时一个趔趄,眼见要翻倒,额头就要直对高几一角撞去,淑真不动声色,踢了一只鞋子过去,垫在常念足底,再款款近身一扶,悄悄穿回绣鞋,无人发现。
回到房中,常念醉意顿减,看着淑真呆呆出神,一会儿问:你如何做到的?淑真不解,用眼神询问,常念道:让我免摔跤出丑。淑真一笑,答:会些儿简陋法子,一直没告诉你。常念问道:那青凛剑,似有些熟悉,你觉得呢?淑真奇道:你怎么会见?常念答:实不相瞒,你那陪嫁箱子,我翻了不止数遍,每次依原样摆放整齐,令你看不出,只是失手压烂泥人,给你赔罪则个。看淑真神情似无愠意,又柔声问:可否让我再看?淑真拿出收藏那剑,交予常念,说道:当年我并不知此剑了得,只当是寻常。常念又想再问来历,只是醉意又复翻涌,喃喃道:娇痴不怕人猜,和衣睡倒人怀,你那些词作,早已在坊间流传,当时我见了,好生喜欢,但是现在,又很是不喜。说罢伏案睡去,那剑跌落下来,掉在一旁。
是夜淑真呆呆出神,想到习武学剑凡此种种,只觉真气翻涌,十分难捱,打坐理气,那股真气横冲直撞,找不到出路,只管放任不理,任真气踽踽独行,顺着小周天循环一圈,自动转为大周天,头尾相连,继而将那苦思不解的关口一举冲过。再看天色已亮,一夜已过。淑真只觉神清气爽,喜之不胜,小跑至书房,挥笔写下圈儿词,并画圈儿图解,仔细看着,又再运气轮转一遍,体会奥妙,浑然不知常念来到一旁,看着“单圈是我,双圈是你。你心中有我,我心中有你。”先是一笑,再看淑真心驰神往,表情沉醉,根本没留神自己的存在,便知这词与己无关,脸色瞬变,呆了一呆,转身离开。
常念这一走,就是十数天,回家时脸色不善,淑真费解,张口想问,却欲言又止。谁料常念处处挑剔,横生事端,几次三番之后,终于激起淑真小性儿发作,先是不予理睬,后是针锋相对,又复不予理睬。几次吵闹后,方妈和竹子觉得不妙,均拉了各自主人好言相劝,哄撮在一处,关门离开。常念顿了一顿,开不得口,伸手过去,未及一半又收了回去。淑真看了他一眼,起身推开房门,竟自出去。常念气结,也出了门,再回来时领一女子,名唤景儿,乃花钱买来的小妾。
那景儿妖娆多姿,性情放肆,与常念在偏房中纵声大笑嬉闹,再过几日,又去挑衅淑真,淑真不理,便追着纠缠,淑真轻转避开,景儿身体失重,狠狠摔下,继而回房与常念哭闹,常念赶及淑真处,强硬拧住她臂膊问道:你打景儿,是恨她么?脸上却是惊喜表情,淑真根本未及抬头,以臂做剑,一个挣脱,转身就走,将常念结结实实摔个正着,让竹子看见,吓得傻了。
淑真包起长剑,去书房卷了所写纸张,拉过竹子,径自走了。这边景儿扑过来厮打常念,狠狠骂道:你买了我来,只与我说笑,却碰也不碰一下,到底所为何来?被常念一把推到,扔下再也不管。景儿在那里哭骂不休,骂完常念骂淑真,却无人过问理睬,见丫头们都偷偷笑,觉得无趣,也就消停了。
常念等了几天,不见淑真回来,喃喃自语道:你既不喜景儿,当是有情于我,那又为何弃我而去。但赌气不理。淑真带着竹子回到娘家,爹娘先是追问连连,呵护不已,见淑真始终一言不发,便不免诸多猜测。合计来去,决定请人唤了女婿来问个究竟,淑真听言坚决不允。两人暂时打消念头,只待女婿自行找来,再说个清楚,心下不免埋怨女儿任性倔强,日后如何收场。
不过几日,有谣言传来,说淑真不守妇道,婚前便与人有染,婚后竟藕断丝连,被逐出夫家。朱老爷夫妇不免气急败坏,相携着深夜拍开女儿房门,定要淑真说个清楚明白,朱夫人泪水涟涟,哭闹不休,朱老爷却是恨不得用绳子勒死这令家门蒙羞的不孝女,话语间难免狠绝。淑真想着均是常念作怪,冷笑说,世上从来只闻休妻,今儿我却要破个头遭儿,休夫给世人看看,今日之后,淑真再无夫家。那一夜,以朱夫人哭得晕厥倒下才算收场。
淑真大胆言辞很快传遍钱塘。朱老爷心惊肉跳,锁了女儿在房,只想无论是否有此奸夫,姓甚名谁,也断断不可再让二人会面。常念听言悔不当初,想着已被淑真嫌弃,再无机会,苦笑连连。又自思忖:文已不成,可那习武,我虽不懂,但又有何难?终有一日要降了你来。
再过几日,淑真又听得消息。那常念先是把景儿送了回去,又将家丁仆妇解散,在空宅中呆坐两天两夜,忽而一把火烧了家院,竟不见了。有人说,他去出家做了和尚,也有人说,他立意学武,拜师学艺去也,还有荒唐的说,他与一窝贼人早有勾结,见发妻离去,怕事端败露,干脆投奔了去。
淑真听言,先是一惊,后复平静。在家静静待了几日,每日侍奉双亲三餐,却始终不提常念。看爹娘叹气忧愁样貌,也暗自心酸。一夜,淑真收拾好东西,装足细软,留下一纸别言,推开窗,一跃而出,踏在树梢,又起身上房,在屋顶几个起落,翻出院墙,消失不见。
第二日朱老爷夫妇获此噩耗,又急又痛,又恨又气。想这古怪女儿定是去寻奸夫,这如何是好。只好对外宣称淑真自尽身亡,就当这女儿是死了,或者从未生下来过。朱夫人想起什么,赶紧把侍女竹子唤来,将淑真少女时代及婚后诗稿全部翻出,也不及细阅,统统烧了。
那侍女竹子,仍留在朱府,后嫁了人,朱老爷夫妇嫌见了她就想起淑真,虽不至刁难驱逐,却也不愿相见,只让她做些采买,不常在府中。这其实是肥差,竹子感恩不尽,更知趣躲开。一日竹子出门探亲,回来晚了,走了一半,被一人拦住,吓个半死。只见那人相貌清癯,斯文有加,又稍稍放心。那人作揖垂泪问,是竹子姑娘么?在下魏端礼,是你家小姐生前好友,几年不来钱塘,今儿叨扰姑娘,是想打问你家小姐,她,她,怎么就自尽了呢。
竹子暗猜,这难道就是小姐当年的情人不成?见那人和气诚恳,少不得将自己所知一五一十告诉了魏端礼。魏端礼一直沉默倾听,听言淑真其实未死,而是走了,忽地跳将起来,捶胸啸叫,竹子吓得魂飞魄散,连连摆手,求他莫要告诉了人去,魏端礼暗暗平复气息,又好言相问。竹子见他着实亲切,又说小姐婚后手稿还有部分没有交出,在自己房中珍藏,可惜当日怕夫人生疑,不敢多留。
魏端礼急急随竹子赶往朱府,要来手稿,看到圈儿词那张,除了有字,还有圈儿图,环环相连,不分头尾。他想了一想,用手挥着比划数下,叹道:这岂是偷玉枕纱厨情之词?竹子大胆问:那又是什么?魏端礼叹道,这是淑真多年习功心得,看来终有大成。可怜淑真,被天下人误解。竹子不懂,呆呆说:我家小姐是会功夫,当年还打翻姑爷,这倒是我亲眼见到的。魏端礼微微一笑,向竹子讨要了手稿,再三致谢,又送银两,然后作别。
出得门来,魏端礼只有一个心思,就是寻找淑真。他辞去公务,处理好家事,便离开钱塘四处打问,却总是无果。后来心生一计,将自己当年代写诗词与讨来的淑真手稿合并一处,以淑真名义出书一本,名曰《断肠集》,想着留下线索,让淑真知晓自己的存在,可循迹寻来。
魏端礼一番良苦用心,终有效果,《断肠集》渐渐传遍天下,真让淑真所见。且说淑真当日离开娘家,便遮起面纱,隐去姓名,一人一马,漫行江湖。至某处时,淑真在茶寮喝茶小息,看到有人手捧一书摇头晃脑解读,再听竟是自己诗作,不由好奇,一问,才知书名《断肠集》,出自魏端礼手笔,淑真呆在当场,细细思量,体会深意,婚前婚后种种情景,如临眼前,不由心神激荡。淑真向那人讨买那本《断肠集》,那人一见给付可再买几本新的都不止,喜得赶紧递了过去。
淑真接过书,藏入怀中,继续游走打问。多少个春去秋来,转遍天下山川、乡野都市,却依然没有找到那人。某年夏天,走得倦了,淑真停了下来,也不问是何处,便在山上某处盖了间草屋,去山下买了粮米炊具、各类物事,又种些瓜菜,安然住下,生活无虞。转眼又是几年,淑真白天习武,夜晚拿出那本《断肠集》翻看,那书页黄脆,毛边翘卷,已翻得烂了。想起当年捉刀习剑趣事,再想起后来诸多波折坎坷,辽远地笑了。
一日,淑真牵马下山,路过溪涧,整理妆容,看到水中倒影,红颜略减,神情寂寥,正自出神,不想玉梳掉入水中,击碎倒影,淑真收敛心思,挥出剑缨,在水中一探,将尚未沉底的玉梳卷了上来。
吃过干粮,继续前行。来到集市,淑真将马暂放客栈,只装了银两,穿行人群中,细细购置衣衫物件。买足一包提将出来,忽听哇哇哭声,抬眼望去,原来是孩童淘气爬到树梢,却不敢下来,放声痛哭,他爹娘急得在树下乱喊乱叫。淑真心头一动,忽然想起那个夏日,自己也是在树梢恐惧哭泣,从此改变命运。
淑真挽起包袱,正待起身救那孩童,只见眼前一道蓝影闪过,已有一中年男子跃起将那淘气儿抱下,交还父母。淑真微微一笑,转身离去。
没走几步,听见有人唤道:姑娘,你的包袱漏了。回头一看,刚买的糕点掉在地上,所幸纸包完整,并未弄脏。那蓝衣男子抢过来拾起交予淑真,她抬头一看那人面孔,顿时天旋地转,几欲晕倒。
正是那张朝思暮想的脸。
那人怔怔望着淑真,眼神由不可置信转为欣喜若狂,再渐渐平静,两行热泪奔涌而出。(2011年2月)
黛玉之死
楔子
林姑娘没了。
我疯了一般把那株海棠连根拔出,盆里除了泥土,还是泥土。
恍然大悟。遍体生凉,寒彻心扉。
我轻轻笑了。十年之前,一切都已注定。
一
娘给我梳头,换件干净衣服,嘱咐我跟爹到集市上去。
出门前,她把我揽入怀中,放声大哭,我不明白,睁大眼睛望着她的背后,背后的炕上,是我的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他们和我对望一下,均不明白娘又为什么哭。最近她哭得太多,那模样,似是比肚子饿还难受。
我还是跟爹走了。娘追出来,抹着眼泪对我说,孩子,记住,你叫黄金莺,千万别忘记了,啊。
爹拉着我走,眼圈儿红红,步子又大又快,我几乎是被他拖出门的。
集市很热闹,那里有很多人,跪成一排,头上插着根草棍儿,我正好奇,被爹一把摁倒,跪在地上,他也跪下来,颤颤巍巍地拣起一根草棍儿,也 ** 头上。
我觉得有趣,格格直笑,那些人抬头给我一个很奇怪的眼神,又低下头。
我自东张西望,后来,一个人挎着篮子从我们面前走过,他喊,卖米糕,热乎乎的米糕。闻到香味,我站起来,无法控制自己的腿。我跟着他往前走,用鼻子拼命捕捉那诱人的味道。
我听到爹用颤抖的声音喊我的名字:“莺儿”。那是我那天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接着看到面前马蹄闪过,直逼鼻尖,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二
醒来看到一张陌生的面孔,老,皱巴,凶相。她说,醒了啊,以后你就留这里吧。
留在这里,有地方住,有饭吃;要做活,要挨打。那凶相婆婆让唤她嫲嫲。嫲嫲让做各种杂事,每一种都累不死人,但要小心轻巧,稍微粗笨就换来暴打。
渐渐失去天真的笑,小小面孔学会沉默。夜里摸着累累伤痕哀哀流泪,却作不得声。
不敢多问,但是好奇,还是渐渐知道了。这里是薛府,那日家丁出行,穿越集市,卷起烟尘,惊散路人,那汹涌蹄浪,震晕了我。那领头的忽生恻隐,顺手捞起,交给嫲嫲。
察言观色,嫲嫲凶恶,非因心情不好,她平静得像一口枯井。我忍着剧痛跪着,伸出手心受打,悄悄抬眼望去,她一丝快意表情也无。她并不快乐。
但她仍有心情好的时候。一天给她捶背,她在柳荫下叹息一声说,丫头,你在这里不算苦了。当日你头上插着草标,应是被家人拿来卖,但你晕厥之际却无人问津,你那家人,本是要钱不要你,还未真的兵荒马乱,就连钱也不要了。
草标?我才知道,那是买卖的标签。原来爹爹娘都不要我了,跟随他们,我不怕肚饿,但是他们还是不要我了。
丫头,总之是照不见日头的火坑,在哪里都是死路一条,也别怪我打你,不调教出来,只有死得更早。那嫲嫲慢悠悠地说。
三
很快就第一次面对死亡。一个一起的小丫头,没的淘气,咬人手指胳膊,齿印深深。嫲嫲摇头说,留着不中用,撵了吧。
一直猜测她会被撵到什么地方去,会遇到什么人,会过什么样的日子。直到一天从井中捞出一具浮尸,身上衣裳,正是她那天穿的。
原来她没走。
看来,我也不能走。
我抬起头来,无邪地笑了。
渐渐嬷嬷已经习惯我每日为她捶背,我会拔一根头发下来,捻成指长,塞在她耳中转动,她眯着眼睛,嘴里唔唔有声。丫头,你手细手巧。她说。
我凝视自己的双手,这是我的全部。
但我不知这双手还能做什么。
我没有朋友。那些和我一般大的丫头,个个乖巧,更甚于我。某天,嫲嫲赏我一碟酥,端着坐门槛,拿起一个放嘴里含着,甜丝丝的,甚好味道。忽然想起,更小的时候,娘给过一个果子,也是这般的甜。看到一双脚,在我面前不安地搓动,抬头看到一双眼睛,眼神火辣如手心被抽打时疼痛。接着,我看到手中的碟子被打翻在地,我看到自己被推倒至门槛内,我看到更多的脚,看到门被关了,看到拳头如雨般落下。那一刻,我彻悟。
此后,我有了朋友。视角由高及低转换,先从谄媚讨好开始,渐渐过渡到从温顺开始,渐渐过渡到从会心一笑开始,渐渐过渡到从恭谦和气开始。不到半年,我出挑了。
嫲嫲说,勤快和顺,可以去洗衣房了。
我卷了铺盖离去,她们依依不舍张望,我没有回头。
四
洗衣房的活很重。不过我还好,只负责叠。
一大摞一大摞送了来,被褥床单窗帘,我们这一级,还够不着着接触衣衫。那些都是属于各房的嫲嫲大爷的。每天晚上,都揉着酸软的腰腿胳膊,望着窗外,看着月亮由细变圆,再被一点点蚕食,再圆回来。毫无新意。
在这里有了新朋友。那些旧朋友,以及嫲嫲,我都再也没有见过。一点也不想念她们。
有时候,活儿轻些,我会和她们一起踢毽子。原来,脚也是巧的,能一直踢到腿脚乏力,依然不落。一丝尘土也不沾染,想飞到何处就必到何处,能做到的,唯有那几根鸡毛。
这里的丫头有比我大很多的。我能叫出她们的名字,却记不住。这不是说谎,她们和我有什么干系呢?
死亡的气息又渐渐凝聚。我闻到了。一个大丫头,飞红着脸,匆匆赶回来捶洗,那天我就闻到了那味道,和那咬人的丫头走前一般甜腥。我不明就里,只知道那味道是那么危险而诱人。
过不了多久,她就失踪了。
那些新朋友嘀嘀咕咕。原来是和小厮有关。
我不明白,我们的世界里本来就没有小厮。我们只有成堆的床单,以及夹缝里偶尔生发的莺莺燕燕。
没有人仇视我,我很安全。我懂得隐藏,也懂得天真地笑。
她们不知道我在想什么。说实话,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只知道,随着本能,用心体味,佐以经验,就一直有路可走。
五
那日,我推开一扇门。不由自主。
本来洗叠好的物件是由一个矮胖嫲嫲用小车推出去交由门外,再送往各处。那天送来一个急件,洗熨叠好后,矮胖嫲嫲说,你去送,出门朝东,数到十五扇门,进那个院子,交给那里的嫲嫲。
牢牢记在心里,抱着大摞往东走,气喘吁吁,痛恨自己为何还是幼童,一丝气力也无。接收的嫲嫲倒也和善,说,坐着歇一会子,给你拿果子吃。
我没有等到果子,因为闻到一丝清香,从鼻端来回飘过萦绕,渐渐扩大,弥漫全身。想起那日的米糕,若不是米糕香味,我不会来到这里。但是再一次身不由己,深深陶醉,抬起腿来自动追寻那迷人味道,无力自拔。
于是,我推开了那扇门。
我惊呆了。我看到了七彩缤纷,如置梦中。一个丫头嘴里含着几根彩绳,手不停飞舞,嘴与手之间,是一道彩虹。
小丫头,你是谁?她问。她环视我环视的周遭,是挂着各色绳带的架子,整整三面墙。小丫头,你为什么不说话?你喜欢编织?
原来这是编织。我大力点头。她莞尔一笑,柔媚可喜。她比我大些,已有少女风姿。
她面前放着一个袋子,也是彩色的,散发着幽幽清香,就是我追寻的梦。
我喜欢这里,喜欢她。如果这是一个梦,我希望永远不要醒。
我傻傻问:你可以教我么?
她不可思议地看着我,想了一想,问:你叫什么?
六
我叫莺儿。这是我见到马蹄后第一次说出这个名字。第一个嫲嫲给我改了名字,只能应,不能问。但是我叫莺儿,既然坠入梦中,我必须说实话。
但是我又说,我以前叫莺儿,现在不叫啦。
我说,我在洗衣房,我能再来么?
她笑了。点点头。
那一刻,我幸福无边。什么也不怕了,什么也不想了,什么也不要了,只想继续沉醉在这缤纷幻境中。
我痴痴傻傻地回到洗衣房。
于是,我勤力干活,早早溜出来去见那丫头,呆一会儿看着各房要熄灯关门又悄悄溜回去。短暂停留,胜过千年万年。
她教我打络子,是那么有趣。一炷香,朝天镫,象眼块,方胜,连环,梅花,柳叶,那姐姐喜欢我乖巧,倾力指点。
但渐渐我失控,我能打出另外的形状来。
她喜欢五彩,供应各房,人家也无异议,但我渐渐脱离最初的那个梦。对于颜色,我有自己的想法。
好看,不是那么简单的。松花配桃红,这才娇艳。若要淡雅,莫若葱绿柳黄。颜色,要么对比强烈,庄重艳丽;要么和谐明快,柔和清新。最忌犯了色。
她会偷偷把丝线交由我带回去编织,第二天再交还给她。
没有油灯,我对着月色静悄悄五指翻飞,心中充满喜悦。
这个姐姐,让我不畏“生”。活着,没那么苦。
一天,我在她处,有嫲嫲来见她,夸她手艺精良,让她静待佳音。她说她过段日子再来。
她福了一福,送走嫲嫲,转身看我,是一张惊喜的俏脸。
忽然心如刀绞。手艺精良的应该是我。
七
适逢三九天。
我对那姐姐说,手冷,编织不成。
那不是骗人的。我和其他丫头住在一处,被褥单薄,寒气逼人。
滴水处居然有结冰,十分罕见。
于是,我无邪天真地说,姐姐,随我们玩耍,踢毽子。
她听了我。她来我们院里找我一起玩。天冷,单子干得慢,我的活儿轻,大家的活儿都轻。嫲嫲经常不见,估计是吃酒去了。
我们开怀大笑。姐姐也聪明,学学就会了。
她说,我没这么玩过。从小就和绳带打交道。
我莞尔一笑。我知道,我还是小女孩,但迟早成为少女。
和同伴越加亲厚。抢着挑水。那不是洗衣的水,而是咱们洗漱吃用,不多,不多。
单薄的肩膀,挑起了所有人的轻快。
到底弱小,常洒水,在井口。
每次用脚蹭蹭。那是冰。
渐渐成为斜坡。
这个秘密,只有我自己知道。
嫲嫲说,你们年龄渐长,可以挑选到上房的洗衣房了。姐妹们欢呼雀跃,我谦卑地对嫲嫲说,我只想跟着你老人家。
那个嫲嫲,也是凶的,但为之动容,拍我的脸颊。
那天,是个晴天。
我喊了姐姐来。踢毽子,三五个人一起,其乐融融。
哎呦。我喊一声。该姐姐接我的了,我却不小心踢到了井边。
她扑过去。
路滑,斜坡。
咕咚。
再捞起时,她已是寒尸。
我晕厥过去。
八
每天晚上,我都去姐姐的工作坊。
编织一个络,从容离去。在关门之前。
终于,有一天晚上,有人来了。
是上次那个嫲嫲。吃惊问,你是谁啊,怎么在这里。
款款答了,泪盈于睫。我在缅怀姐姐,结绳记事。
这么说,这几天挂在架上的络子,是你编的?
期期艾艾说,不是的,是姐姐的遗作。我慌忙夺路而逃,没留神在门槛上绊一跤,跌落了怀中的络子。
嫲嫲拾起一看,呀,不错啊,就是这样的。
我不管,慌乱而逃。
第二天,对着那个盛气凌然追到洗衣房的嫲嫲,我跪地连连叩头:不知禁忌,罚我即可,万毋连累他人。
那嫲嫲笑了。
傻孩子,我是来接你走的。
等的就是这一句,但是诚惶诚恐地应了去。
姐妹们及嫲嫲也一般地依依不舍,这次,我卷了铺盖,依然没有回头。
那一年,仍未成年。
多么期盼长大呢。
占据了姐姐的工作坊。
夜间,烛火摇曳,也会忽然心虚。但是又镇定下来。
生比死大,姐姐,你必须让路。
渐渐,名声在外。原来,那个从洗衣房出来的小丫头,如此心灵手巧。如此被需要。
明白了,手艺不是享受,而是被需要。
于是逞巧。白玉,大胆起用黑色和金线捻在一处,方才压得住。
于是,那嫲嫲又来,怜爱地说,丫头,随我去吧,有好去处等你。
九
再次卷了铺盖走人。已届春日,路程短短,但那一路桃花,粉得疯了。我视而不见。
这个地方好多,有小丫头服侍,再不用做杂活。只管打络子,我创意发挥,时时换得赞扬,小丫头艳羡地望过来,我和善地笑。
其实,想大笑来着。但是不能。永远不能,我明白。
还被安排了上学。简单字和书,一学就会。但装作不明白,问了又问,实是贪恋这味道。当然,藏拙,这也是必需的。
不用渐渐也知道,后面等着的未知,许是顶点。再也逾越不了的顶点。
但是耐心依然。虽然年幼,但耐心依然,忽然不期盼成长为少女。
有人问津、有人服侍的味道,比那年糕和香囊,还胜三分。恐惧失去,于是刻意延长。
只是,该会的还是会了,该扬名的还是扬了。
一个陌生嫲嫲来了,衣着光鲜,是从未见到过的气派。她带来一袭新衣,命我沐浴更衣,出来拉着瞧瞧,尚不甚满意,摇头说,如此也罢了。
什么是如此也罢了呢。定是有不妥之处。刹那间忽然明白,不妥,也许就是最妥。
装疯卖傻地跟着走,继续天真无邪笑容。嗯,我什么都不明白,我没有心机。
那笑容,果然被认可。另一更气派的嫲嫲说,留下吧,调教一下尚可。
所谓调教,就是礼仪和分寸。礼仪定无大碍,分寸总是欠着点儿。那嫲嫲说,小孩子淘气也是必然,心思单纯,应该无他。
于是,再次沐浴更衣,被带去见人。
那个姐姐,华贵天然,和善温柔,见到我说,就她了。又问,你叫什么名字。
莺儿。我大胆地说。明知和册上登记不同。进门前那嫲嫲的叮嘱言犹在耳:只说自己是家生子,不可说来历。
我叫黄金莺。我更加大胆地说。
这是我恢复本名的唯一一次机会,我很清楚,当然不肯放过。我也清楚,在他们抛弃我之时,我已不是黄金莺,但我不在乎。
哦,莺儿,好名字。她说。那个姐姐,是我的主子,薛府明珠,唤作宝钗。
十
我那主子,美若天仙。那天之后,再不敢抬眼看她,但会悄悄从旁偷视。她无一不美,一举一动,一笑一静,仪态万千。
原来,吃尽苦头,只为遇见她。
说什么我也不走了。
一起的丫头,十个八个,我最不起眼。暗自冷笑,这只是个开始,和我经历的一切开始一样,会被结局 ** 。
莺儿是最小的,莺儿是最手巧的。莺儿是最淘气的,莺儿天真烂漫,全无机心。这是所有人眼中的莺儿。丫头率性自在,是府里的体面,愈显宽厚待下。她们懂得什么呢?
在主子眼中,莺儿是最贴心的。我能捕捉到她微妙的情绪变化,三言两语,貌似无谓,或者应和,或者反其道行之,很得她心。她喜静,只有莺儿在旁玩闹着,她才愈发能发现静、拥有静。
其他的丫头,渐渐失却颜色。出挑的,也相继闯祸,被打发了出去。换来的新人,都唤我莺儿姐姐,服服帖帖。
这个过程不是天赐的。我凝视自己的双手,运气好或者,更重要的是,肯用心。我用心了,所以她们败了。
主子秀外慧中,极有见地,却静静地什么都不说。那由我来说,对了错了都换来微嗔。最享受这样的感觉,反而不是跟着她享有的吃穿用度、颐指气使。我已看破人世繁华。冷香丸的清冽丝丝缠绕,柔若无骨,却挥之不去。我深深迷恋,无力自拔。
主子离不开我,我也离不开她。我们一起做女红,面对面坐着,我再不惧望着她,我已从容。
姑娘,我明你心。我对着她的背影说。
绕是死心塌地,仍是忐忑不安。我们都已开始长大,这样的日子,能持续多久呢?
十一
其实无法泰然自若,因为扰攘无处不在。
我遇到了他。他乱我心。
一个小厮。也许每个丫头都会遇见若干小厮,但我不情愿。我不愿正眼瞧他们。
是大爷房中的,在外门候着那种,连正房长什么样都无从知晓那种。
大爷给姑娘送来各色绢,那天偏使唤他送来,那天我偏出了门,正好遇见。小丫头说,大爷送来的,莺儿姐姐先看看。
低头看绢,空气异样,有什么在流动。抬头一看,一张清秀的脸,呆呆望过来。
他请安说,见过莺儿姐姐,毫无拘谨,落落大方。
一个小厮,有如此气度。我诧异。
夜里醒来,脸上滚烫,那灼灼目光仍在燃烧,痛。
自从被出卖,我的世界里没有男子。翻了几遍身,天色已微亮。
我去见他。借口,俯拾皆是。
他说,满心欢喜。我倒未必,只想看个究竟,解这个蛊。
于是,借口越来越多。
莺儿姐姐,若蒙不弃,他日我必求你了来。听了竟也欢喜。
姑娘说,莺儿,日头毒,放了帘子再绣。我应着,动也未动。
这丫头怎么了?她柔声问。
赶紧起身放了帘子,去给她端茶。悄悄舒出一口气,背后已汗透。
我们要进京了。他悄悄说,可否求了姑娘,让大爷也带着我一起走。目光闪烁,小心翼翼,又期许多多,但明显不属于我。
我望着他,目光清澈。你推我至前台?原来不是你去求了我来,而是我去求了你去。原来你要的只是上位?我爹只是想用我换钱,原来你要的更多。
那盟约,竟如此脆弱。
我笑了。世间男子,如烟如尘。
姑娘,我随你进京。这一路,陪你走到底。不再犹疑。
十二
夜间,听见太太说话,才知主子是去选秀。
进宫?我恐惧地望着那端丽的脸。一旦入宫,姑娘不是姑娘,莺儿不是莺儿,如何长相厮守?
我不过就动心了一次,不过就背叛了一次,报应就来了。我已知错,还要如何惩罚?
心口剧痛,眼冒金星。
除了祈求上天,我还能做什么?但是,我不信天,不信命。
我要主宰自己的命运。我的命运,就是主子。
尚未入京,家里先乱套了。
大爷那呆子,抢了个贫贱丫头,打死那丫头原先卖与的穷小子。吃了官司。
大爷没事人一般。太太倒是急了。主子闲闲说,不妨事。我信她。她雄韬伟略,不让男子。
果然无事。一条命而已。
我冷眼旁观那丫头,充满轻蔑。就这般低眉顺眼模样,也值如此?
忽而想起,当年我不正是也被这样买卖,头上还插了草标,一时恨意横生。那日见主子,我斗胆报上真名,是提醒自己,莫忘身世,莫忘自己双手挣来一切。
不可忘。剩余一切,还得苦苦争挣来。
进京后,我们入了贾府,住下。宝二爷、林姑娘,所见之人个个顾盼神飞,飘逸清雅,这地方,非同寻常。
主子仍是淡淡的,不失礼仪,不露痕迹。
我知道,她意在入宫。一想起这桩,就如刀割。
我必阻止这一切发生。倾我全力。
贾府歌舞升平,但流露淡淡鬼气森森。这不难闻到。那甜腥,从我入薛府起就一直伴随。
但是,这回我知道,甜腥在我手里。我不计代价。
也不是不彷徨的。我有预感,也许终身会与这地方痴缠。
十三
待选那天,我暗自得意。
姑娘没有睡好,精神萎靡。那只耗子,我千辛万苦得来,忍着恐惧恶心偷养半月多,总算派上用场。
落选应是注定。
贾府啊贾府,我假意抱怨。姑娘神态自若,和从前一样,但是,她打翻墨汁。
我静候佳音。让你失望,是为了让你安然。主子,莺儿不会害你,莺儿是为你好。
又是一个冬日。晴暖,凝视手掌,轻轻一握,一切尚未失控。
我的心,明月可鉴。考验之后,更加坚明,只认主子一人。
这一日,贾家东府珍大奶奶邀请了去赏梅花。披了件莲青斗纹锦上添花洋线番羓丝的鹤氅在姑娘身上,她回眸一笑,越发嫣然。
我瞧得痴了。权当她心事全无。所有的心事,莺儿一人承担。
东府举家沸腾。
点点红梅,傲霜傲雪,贾府老太君慈祥地笑,我家太太迎合着笑,主子心不在焉地笑。我在一旁赔笑,倦意十足,强打精神。
宝二爷倦了,被蓉大奶奶安置睡下。姑娘也倦了,依偎暖炉睡去。
我溜了出来,心烦意乱。即使去了宫中之忧,还有其他会接踵而来。主子迟早出嫁,即使作为陪房,也是我俩侍奉一主。她眼里只有他,我眼里只有她,如何是好?
躲进一间阁楼,静静坐下。思绪万千。
听见脚步。两个婆子的声音。任是什么婆子,我亦喊嫲嫲,但心态早已不同。我躲屏风后,按兵不动。
一个声音说,先搁着里。这药,只混着燕窝会增香甜,不会立时见效。另一个声音说,多久呢?答:一年半载,神不知鬼不觉,这当会儿也差不多了。她们轻轻笑了。那声音说,先放这里,再无人知道。万一丢了,谅那些丫头婆子也见不着燕窝。
她们走了。我也走了。
十四
主子有些不安。我明了,但装着一无所知。
不妨事。我学着她的语气神情,闲闲地说。对着镜子,我看到的是两个人,重叠在一处,莺儿的面孔,姑娘的神魂。
姑娘病了。我小心侍奉着,心惊肉跳。不会因为这个真伤了身子吧。那皇宫,才是真正见不得日头的火坑,难道这薛府荣华,还不够享么?
宝二爷来探病。我惊喜地去倒茶,这会子,谁来陪主子说笑解闷,便是东海龙王凤凰子。
姑娘含笑问好,又问候贾府上下,一点也不失礼。我知她心中的苦,如何能使她真的展颜一笑?
今儿倒要瞧瞧你的玉。姑娘闲闲说。我凑上前去,那玉果然莹润如酥,上书莫失莫忘,仙寿恒昌。
听这两句话,倒和姑娘项圈的那两句是一对儿。我笑嘻嘻地说,憨态可掬。姑娘薄嗔着望过来,这熟悉的神情,已有一阵不见。我心中一甜。
那二爷急得直要看,姑娘掏出那锁,不离不弃,芳龄永继,果然是一对儿。羞得她又横我一眼。贾府那呆头呆脑的二爷又嚷着要尝冷香丸,看着主子窘态,想必已把烦恼之事抛之脑后。我偷偷一乐,忙去张罗其他。
一夜无话,夜夜无话。一天早起,听到消息,宁府蓉大奶奶秦氏可卿,没了。昨儿晚上没的,我们是亲戚,不便打扰,是以一早传话过来。
换了素净衣裳,陪着太太姑娘去宁府尽礼数。路上听到几个婆子悄悄纳罕:可不是无端端呢,前阵子人还好好的。
心中一动。那日阁楼,那婆子说这当会儿也差不多了。原来应在她身上。
御前侍卫龙禁尉夫人,竟因身死而得。我失笑。
十五
贾府大姑娘封了贤德妃,回来省亲,好一番热闹,便如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主子才华出众,颇得贾妃赞赏,心情略好。
我一直耐心等待,这当下却急切起来,再不真莫道不消魂相大白,恐怕姑娘会在幻梦中越陷越深。
我期待的坏消息终于来了,姑娘选秀失利。我心儿登时欢喜飞扬,似是要跳出胸膛,还得极力掩饰。姑娘聪慧,气度非凡,应是能平淡对之,坏消息总好过漫长等待的忐忑。
姑娘这些天有些懒洋洋,但尚平静,还每日安慰太太。自始至终,她没有掉一滴眼泪。我暗暗点头,果然是姑娘,得失不系于心,喜怒不形于色,大气浑成,不枉我倾慕。
贾府老太君请了看戏,姑娘虽不甘愿,却也去了。那呆头呆脑的宝二爷又来招惹,说主子体丰怯热似杨妃。主子冷笑说,只没个好哥哥兄弟可作杨国忠的。我大惊失色,想扯姑娘衣袖提示,却已经来不及。林姑娘问,姐姐方才看什么戏?呆子二爷又接了话头,主子继续冷笑说,原来这叫负荆请罪,我竟不知。
好没意思的,散了场。
我随她走着,心中充满怜惜。没关系的,莺儿和主子不离不弃,莺儿才不介意主子是否失态。想着主子刚才词锋犀利,又暗暗喝彩。莺儿永远没有这样发作的一天,莺儿只会朝着目标,一步一步艰难走着,莺儿永无畅意人生。
但是,现在,路已走到尽头。不想往前了,只想停留当下,永不言悔。
只那宝二爷,好教人讨厌。脂粉堆里厮混出来,动辄呆怔,何其软弱,枉有好皮囊好家世。我家主子,不可冒犯。我在心里冷哼,他日定叫你知道姑娘好处,看你还敢轻视妄言?
十六
报应来得如此之快。那贾府呆子二爷,被政老爷鞭笞,险些丧命。
暗叫痛快。富贵人家,一切来得如此容易,不必挣扎求命,但又如此孱弱,一切皆为祖辈父辈赐予,有求,必败。
想我莺儿,辗转流离,才有今天。虽拥有依然脆弱,但全凭双手挣来。即使一日失去,也是甘愿。因为莺儿心下真情挚烈,明月可鉴。
我惊悚地发现,区区十六岁,却早看得通透。且自摇头,珍惜眼下。我再无心上位。
前日那呆子二爷向主子求了我去打络子,主子慷慨答应。我从容去了,先扳回那日残局再说不迟。他痴傻望着我手指翻飞,那是我所长,让他开开眼界。
他日不知谁有福消受你们主子丫头二人呢。正等这句,我娇憨婉转说,你还未知我家姑娘有几样世人都没用的好处呢。他急切追问,我气定神闲笑。
姑娘来了,她才看过这挨打的呆子,那定是来看我。一日不见她,甚是想念,我急急迎上前去,扯着她袖子坐下说话。
姑娘说,莫若把打个络子把玉络上,宝二爷连连叫好,喜不自胜。
姑娘款款说,杂色断然使不得,大红犯了色,黄的不起眼,黑的过暗,依我,还是把金线拿来配着黑珠儿线,一根一根捻上,打成络子,才叫好看。
那呆子更疯了,忙喊着去拿线。
我目瞪口呆。这是莺儿的原话呢,多年前和姑娘细说,还得夸奖,怎么成了依她说。
我家主子,不是沽名钓誉之辈。
莫非,她在讨好他?
主子神情自若,并不看我。
我心狐疑,一团云雾飘入窗棂,越积越大,沉沉逼压,山雨欲来。
十七
我细细揣摩,脸上仍是笑靥盈盈,一点心事也无。十年来,这副皮囊早已习惯与心背离。
主子的心事,已昭然若揭。不日,她独自去宝二爷院落,他在熟睡,她坐下,拿起床边针线做了几针,又停顿下来,扔下针线匆匆离去。我在林荫间望着她的背影,她步履艰难又复轻快。
清清楚楚知道,主子定是下了什么决心。这些年来,我心无刻不系在主子身上。对着,眼里有姑娘,转身,心里有姑娘。她一举一动微妙变化,我都知晓她心事。
其实,贾府里每个人都知道,宝二爷和林姑娘乃佳偶天成,那日清虚观打醮,老太君已明显表意成全。那么,主子这番心思,情何以堪?
主子似是放下一切。她怜爱林姑娘身世飘零,结为莫逆,常去照料慰藉。琏二有暗香盈袖奶奶病倒,贾府请了主子和珠大奶奶、三姑娘一起打理府中事务,主子竟不避嫌疑,倾心倾力。
我纳罕,难道这是主子的决定?她照料他的未婚妻子和家业,是为了什么?
一身冷汗,我从梦中惊醒。莫非,她是在成全?
我躲了姑娘出来,靠着假山滑下,心乱如麻,凝神思量。莺儿的世界,只有简单爱恨,莺儿以为扫平障碍,就一直有路可走。
她若贪爱皇宫权势,我可尽力阻挡。但这回,她爱恋的是一个男子,又如此苦楚豁达。我当如何?
罢了罢了,愿以莺儿的钟情,成全主子的钟情。
主子能做到的,莺儿也不惧去做,哪怕鲜血淋漓,遍身刺痛。
抬起埋在膝间的头,才知已泪流满面。
我摇摇晃晃站起来,身心无处不痛。即使粉身碎骨也再所不惜。莺儿活到现在,从未悔过,这次,依然不会。
十八
我在等一个机会,不急不躁。
林姑娘的燕窝,送去了么?我闲闲问小丫头们。已经送去了,一个乖巧答,已经送过几次了。我笑说,下一遭儿先拿来我瞧瞧,须是上好的才可送,我们姑娘和林姑娘情同姐妹,万万不可失了礼数。她们恭恭敬敬应了。
我习惯性凝视双手。林姑娘最近身子不是大好,贾府事端频起,不会这么快大婚。时间尚足。
与主子一般,决心既下,就不再犹疑。那苦,自是痛不可挡。对着主子,我有千言万语,却只得一言不发。只想姑娘得偿所愿。万一错手,莺儿原承担一切。
与林姑娘房中丫头说话儿,不经意问到燕窝。那丫头说,多承想着,你家宝姑娘也才问过呢,说过几日再送些过来。我对着她甜甜笑了。
林姑娘没有等到过几日。消息传来,林姑娘去了。
我在震惊中渐渐狂喜。她没了?从此,世上没有林姑娘,只有宝姑娘?天可怜见我们主仆,竟不用我动手,就送来福祉。我急切去见主子,定要助她顺利度过这段,却遍寻不见。听婆子说,她已赶去林姑娘处。
这是怎么回事儿呢?前日还好端端的。那婆子傻乎乎地嘀咕着走了。
慢着,这话如此耳熟,令我想起东府蓉大奶奶。
想起我的秘密,埋在院中那盆海棠里的盒子,从东府得来的药。
抛下的茶盅在桌上滚动,还未听到落地破碎声,我已提裙跑至院中,疯了一般将那花连根拔出,十指插入土中翻找,空空如也,除了泥土,还是泥土。
五雷轰顶。
原来,她什么都知道。原来,她一直都在做。
遍体生凉,寒彻心扉。莺儿啊莺儿,枉你聪慧机警一世,竟误信世间尚有真情。我跌坐地上,轻轻笑了。
翌年。我随主子,嫁入贾府。
我为她蒙上盖头,红烛火光摇曳,蜡泪哗哗直淌。
爱情童话——剥茧抽丝看《情癫大圣》
文/隋唐
看了《情癫大圣》的人,总喜欢拿这部片子和《大话西游》相比较,或喜欢或失望,心情不一。
不过,我们可以把《大话》(《大圣娶亲》和《月光宝盒》合称“一”部电影)当作一个很好的参照,来梳理和品味刘镇伟这部新作品。
感情,是好电影的灵魂,爱情更是打动观众的最佳主题。在电影中,充满想象力的香港编导总喜欢拿僧妖之恋来演绎爱情主题,妖不守人间道法,美丽妖冶,率性奔放,而僧中规中矩,严谨内修,恪守规范,是纯粹的卫道士,妖和僧之间,各自是极端的两头,在最不可能的条件下,居然产生感情,则是奇异而更有看点的,所以,《倩女幽魂三》,《青蛇》等等,都用了这样的爱情模式。
《大话》和《情癫》也不例外,白晶晶是妖,青霞虽然是仙,却反叛了天庭规矩,也属异类,至尊宝便是那著名的和尚孙悟空了,美艳是妖,唐三藏更是僧中的楷模。但是,这两部影片对于妖僧爱情采用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很多大话迷似乎不太愿意接受这样的差异, 宣称《情癫》简直没法和《大话》媲美。
如果要比较的话,《大话》讲述的是复杂环境中成年人微妙的感情故事,现实感强,而《情癫》则属于两个正处于叛逆期的青春爱情,纯真浪漫。这可能就是喜欢《情癫》的多是青少年,而对此嗤之以鼻的多是成年人的原因。
刘镇伟不是小孩子,这部电影也不太可能纯追求少年票房,如果我们愿意剥茧抽丝,一点点触及核心的话,可以慢慢地走入那个美丽的爱情童话,并且为刘镇伟那种干净得近乎透明的情怀喝一声彩。
从制作上,《情癫》比《大话》超出一筹,时代在进步,科技在发展,现成的技术不用,实在浪费。情癫运用技术手段,色彩、光影,场景切换都精致讲究,形成了唯美的艺术风格,比如第一次闯南天门那段,开头用太空中的黑色陨石切换到水墨的世界,结束时画面又从黑色切换到人间的一朵乌云,影片结束时从黑色调的太空逐渐过渡到蓝色系,直到蓝天黄沙,白马出现。色彩和光影,表现的最动人的,莫过于星光湖畔独舞那段和两人从悬崖堕下的画面定格。想起《大话》中,为了表现至尊宝的那颗巨大的血红的心,不惜要费尽力气搭起一个大大的摄影棚,再扯上一条条红色的血管,累且不美。当然《大话》中也有一些画面是美丽的,比如紫霞出场前的芦苇丛,不过与情癫相比,算是少之又少了。
《情癫》的表现手段上,音乐是不可不提的,日本的电影音乐制作看来真是成熟,主题旋律一咏三叹,柔情至深,回肠荡气,精灵而不失厚重感。最近的电影中,《神话》的音乐算是不错的了,不过《情癫》一出,又开创了一个新高,赶到前面去了。《情癫》的音乐风格是完整的,而《大话》里则运用的比较多元,凄美和喧闹交替使用,效果搞怪,符合无厘头精神。
我不喜欢《情癫》中关于树精和外星人的造型,这种不喜欢,可能出于审美的因素少一些,情节设置的因素多一些。拨开表现形式的外衣,可以从情节、人物和风格上来比对一下《情癫》和《大话》。
《大话》的背景,更像是一个纷纷扰扰的社会,万象繁杂,变数无穷,僧妖神魔混居,形态不一,个性万千,充满了欲望和力量之争,而师徒取经和妖魔欲吃唐僧,只是各种矛盾纠葛中的一小部分,没有太多正义与非正义的对立。《情癫》的背景就单纯多了,就是一个使命与磨难,灾难与拯救的简单线索,唐三藏为求真经,众妖要吃他的肉,然后会有一个救世主出现解决问题,为使命保驾护航,美丑是非清晰分明。
人物脱离不了背景,由此《大话》中的人物,无论主角还是配角,都是性格复杂的社会人风格,包括正面人物,都体现了矛盾复杂的人性,人固然是真实的人,魔也是真实的人,有复杂的人际关系,小姑子急嫁,嫂子红杏出墙,等等,神更脱离了过去高高在上的神圣色彩,观音姐姐也会犯嗔戒,二郎神高傲自大,紫霞和姐姐不和。《情癫》中的众神像,除了第一个出场的女天官外,几乎没有特点,千人一心,编导的重心不在这里。除了男女主人公之外,其余人物情节,都是可替换的,不像《大话》那样,每个人都是一个世界。《情癫》中最让人无法容忍的,就是树妖和外星人,妖力无边,也不必如此铁面金刚,要拯救世界,也不必一定要外星人出马,造型太过现代,破坏了影片的古典风格。如果范冰冰不是一个太空人,而是一个其他的神仙或妖精,并不会影响电影的情节和主题,这部分,完全可以替换。补充一点,范冰冰的白衣造型很美,但带着土气京腔的发音着实煞风景。其余的角色,没有太大漏洞,只是演员都太年轻本色,没有好的发挥,比如孙悟空,就是一个缺乏礼貌的叛逆少年,演得就像演员本人,没有味道。
配角里,我认为最好的有两个人,一个是小妖美艳的母亲,她的性格也是单一的,就是伟大母爱,但她将这单层面的内容演绎的十分饱满,有层次感,还非常动人。另一个是那位首发的女天官,只有她身上还保留着《大话》里解构的味道,这样一副狡狯世俗,左右逢源,嬉皮笑脸的嘴脸,在我们身边的办公室里简直随处可见,这个人物,可以说是《情癫》中的神来之笔。
说到风格,就不能不继续提“解构”这个伟大的字眼,它简直成了一个时代的代言人,帮助一个时代彻底反省过去,反叛现实,寻求自我。《大话》的解构充满锐气,是凌厉的,彻底的,除了爱情,什么都可以 ** 。《情癫》中已经不复这种风格,它的无厘头风格的搞笑对白,更多的是一种圆润的调侃和自嘲,轻松戏謔是有的,但锋芒不再。刘镇伟此时可能已不是当年心境,他也许想静下心来,把 ** 后残存的爱情进行树立和巩固。
形式是为情节服务的,情节的核心是主题,拨开一层一层的表象,我们应该触及到核心了,是的,就是爱情。
跟《大话》相比,《情癫》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爱情故事。在反映爱情的深刻程度上,《情癫》显然要输《大话》一筹,这是因为影片对于反映爱情的角度不同。
有趣的是,《大话》对爱情的理解是深刻的,却也是浅白的,说起来就是一个失去才知真爱的简单逻辑。里面的爱情,是支离破碎的,很玄妙,甚至没有原因和逻辑可循。白晶晶和孙悟空的爱情,只有结果,没有原因交待;至尊宝爱上白晶晶,不过是因为她“实在是妖”;孙悟空和铁扇公主的偷玉枕纱厨情,简直混乱;紫霞爱上至尊宝,一句“老天安排的最大”,其实不知所以,至尊宝对紫霞的感情,没有发展轨迹,就知道他的心理忽然起了微妙的变化;最荒唐的是春三十娘和二当家的之间的感情,表现的比较含蓄,也比较世俗低级。这里的爱情之所以能打动观众,跟着情节一起潸然泪下,是因为烘托技术的高超,在那个没有信仰,没有真情的环境里,一切都是可以被摧毁和嘲笑的,至尊宝也就是那幅玩世不恭游戏人生的疲塌模样,哪有半点情种的影子?当你笑到最后,忽然发现,爱情,爱情仍然是无法抗拒、无法解脱的东西,那么诱人,却也不可再得。最后那句“好像一条狗啊”将失落与留恋送上了极至,那个落寞的吃香蕉的背影仿佛在说:爱情是多么美丽,多么可贵,却也多么难以拥有。这是属于成年人的爱情故事,爱情会置身在社会环境和各种奇形怪状的欲望中,被扭曲,被忽略,当你发现它对你有多重要时,已经追悔莫及了,你要为你曾经的迷失和彷徨付出失去的代价。爱情的最大敌人,并不是使命和爱情的对立,而是人的内心,这是《大话》的宿命和悲凉所在,是《大话》式爱情的深刻所在,完完全全属于成年人的无奈和遗憾。
和《大话》的神话爱情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情癫》的至情至性,它讲述的应该是一个童话式的爱情,单纯明朗,爱情的轨迹清晰完整。
和经验丰富、玩世不恭、油滑聪明的至尊宝相比,《情癫》里的唐三藏就是一位单纯少年,有理想,有同情心,有正义感,还有些天真脆弱和怯懦,一个初出茅庐的毛小子。他或许没有至尊宝的成熟和洒脱,却十分可爱。不喜欢这部影片的人,会说谢霆锋的表演幼稚,其实这正符合了角色的形象,据说谢开始出道,是以冷酷著称的,这次为了表演的柔和一些, 确实下了一番苦功夫,公平点说,他是成功的。紫霞是那种对爱情有着美好憧憬和信念的女性,单纯热情,性格的层次感不强。蔡卓妍扮演的小妖美艳是《情癫》里最出彩的人物,丑陋的外表,渴望尊重的内心,为掩饰自卑而喋喋不休夸夸其谈,这是表面,最招人喜爱的是她的活泼、率真、顽皮和对爱情的坚定。变身之后的美艳清丽脱俗,却表情凝重笃定,不复可爱。
小妖美艳和少年唐僧相遇了,美艳因为唐三藏喊出了她的名字而倾心于他——这可能是第一次有人郑重的称谓她那“抢”来的名字,爱情这样发生,是有合理的心理基础的,但并不因此而结束。唐三藏爱上美艳,是源于一场场的逃亡和那段“一起堕落”的舒畅生活。“丑有什么关系”,唐三藏的感情是超越世俗的,没有任何障碍的,他似乎忘记了他是圣僧,是不能有七情六欲的,经历一次次变故之后,他逐渐甩开包袱,释放自己的生命与热情。两人因为误会生分了,他毅然离去,带点年轻人恋爱时特有的赌气成份,或许还有独冒危险的念头吧,但使命感阻止不了已经发生的感情,他始终念念不忘,刘镇伟用的六世达有暗香盈袖赖喇嘛仓央嘉措那句“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道出了难以割舍的牵挂。唐三藏大闹天宫,这是刘镇伟式的故事,可能这世上只有刘镇伟会用如此奇想来表达惊天动地的爱情。
至尊宝的爱和失去,几乎是同时发生的,而唐三藏的爱则有始有终,这场爱情,青涩,稚嫩,自然,真挚,影片的细节刻画十分到位,一起逃跑,一起跳崖,湖畔独舞,雪中送衣,细腻感人,不是热烈的你侬我侬,而是纯真的你知我知,颇有童话般的浪漫味道。
泰戈尔的那句诗,似乎可以分开,“我站在你面前,却不知道我爱你”是说《大话》的,“明明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是说《情癫》的。同是悲剧收场,《情癫》比《大话》少了些悲凉,多了些温馨。在《情癫》中,其实没有人以反对爱情的名义来拆散他们,他们更像是一对做错事的孩子,必须接受惩罚。片尾如来的那番话,是败笔,无稽而累赘,其实此时,影片已经不需要这样一个人物出来老气横秋地说一些似是而非的大道理诠释什么是爱。爱就是爱,就是这么简单。即使人马永隔,感情不灭。
《情癫》让我们感慨万千——这样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爱情,美丽纯洁的两情相悦,在现实中和电影中,都已经不多见了。
感谢刘镇伟,他把“唐僧求经,妖吃唐僧”这样一个乏味故事一次次变得如此神奇动人,继《大话》之后,用《情癫》这个童话故事告诉我们,呵爱情原来也可以如此简单。只是,也许,你已忘记。但是此刻,请记起这成长历程中爱的欢笑与泪水。毕竟我们每个人都公平地拥有过同样的青春。
穿越了时空却没有爱恋——我看《神话》
很久没有看到好港片了。看《七剑》的失望,让我对《神话》又是期待又是恐惧,拖了又拖,才忐忑地看了,结果依然是失望。
无疑这部片子从画面上看,是宏大壮丽的,然而除了主题曲的唯美风格让人耳朵亮了一下之外,似乎再没有印象深刻的地方了。影片近两个小时,没有震撼,没有触动,只是麻木不仁地捱着时间。
《神话》的主题,应该是一份两千年的爱,使用了科幻加历史谜题的元素,本来是比较吸引人的,但故事却没有讲好。
首先,故事比较单薄,一场秦时情愫,一段前尘记忆,加上一个没有交代完整显得比较突兀的阴谋,组成了这部戏的情节。三条线互相穿插,每次交代都冗长不已,使得情节拖沓。这个故事似乎是模仿了李碧华的《秦俑》,也就是张艺谋和巩俐主演的《古今大战秦俑情》,灵感和构思都与李版类似,就是情节设置上有所改变,因此新意不足,在情节和意境上都没有突破。如今韩风大盛,影片中那高丽来的丽妃,美则美矣,却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不禁怀疑这股风是居然逆流而上刮到了秦朝,还是顺流而下投入了韩国票房的怀抱。
这部片子,成龙一改往日风格,爱情戏占了相当的戏份,这不是他擅长的。以前成龙的影片中也有感情,但多只是插曲,他一般都充当着一个机智勇敢的斗士,去面对一个又一个的挑战,最后完成使命。《神话》的爱情戏,苛刻一点说,是失败的。在《秦俑》中,那份千年之爱,就很成功,冬儿喂药扑火,转世的三流演员死前的记忆复苏,都让人感动落泪。《神话》没有缠绵悱恻的深情,没有催人泪下的诀别,没有牵肠挂肚的思念,蒙将军和丽妃就这么平平淡淡地告诉大家,他们之间擦出了火花,却过于吝啬,没有让我们看到火花的短暂美丽。
《神话》人物一点也不血肉丰满,性格单一,没有层次。丽妃由感激而生爱,蒙毅忠诚和自我克制,威廉对科研热忱却处事幼稚,古教授贪婪狡猾,杰克除了对梦境的好奇和那份正义感,似乎也没有更丰富的表现了。蒙毅对丽妃的爱情,可以简化为保护一个美丽的弱质女流的男人责任,而杰克对于丽妃,相见是温馨亲切的,别离是义无反顾的,也许是隔了两千年转了几十世,应该有的那份刻骨铭心也已经随着时光淡化了。丽妃是一个可怜的角色,没有一个男人敢真正爱她,蒙毅不能,杰克不会。
成龙影片最擅长的是打斗,这部戏的前半部分,沿承了他过去的风格,打得巧,打得好看。后半部分,他在沙场阵亡的那段,我闭起眼睛听着,睁眼一看,已经尸堆如山。成龙的片子,一般打得再凶,很少会出现血腥暴力场面,都很诙谐轻松,这回可能是想营造出一种悲壮的气氛,不惜大开杀戮,看着心惊肉跳,往日温馨不再。
《神话》讲了一个干巴巴的爱情神话,曲终人散时,主题曲在提醒观众——“让爱成为你我心中那永远盛开的花,穿越时空绝不低头永不放弃的梦”,只是观众已经开始纳闷——你说的爱情究竟是什么样的?爱了两千年,给我们看到却只是甘蔗渣。网上说,金喜善戏言要嫁成龙,我说,这是笑话,就凭他们在片中的表现,这两人,没戏。
金庸笔下《合同法》典型案例
★口头合同
合同这玩意,不限形式,不是只有白纸黑字才确凿无疑,口头上的约定,也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话说杨铁心侥幸不死,还收养了一个义女,名唤穆念慈。女儿长大了,终身大事不可不问。而那时的婚介没有现在这么混乱,是比较负责任的中介机构,婚托没有如今多,骗东篱把酒黄昏后局也少,这主要得自于严格的资料审查登记。杨与养女江湖漂泊,没有固定产业和居住地,登记时提供不了真实可信的资料,所以媒婆出于信誉考虑,都不敢接待这个客户。
没奈何,杨铁心想出了一个好办法——比武招亲。一则可以为曾在武学博导洪七公处进修过的女儿找个志趣相投的人,二则可以不通过中介,节省了手续费和人情等成本。
那天杨康打赢了穆姑娘,还取了她一只绣鞋。然后说,他只是技痒,想上来切磋一下,没有娶妻的意思,说完就要走。这下激起了杨式父女和诸位看客的众怒。
这个比武招亲便是口头合同。虽然没有让杨康比武前签个字盖个章,但是杨铁心在众目睽睽之下,已经把合同的内容公布出来,谁上了擂台,就视为已经接受合同的约定,这个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一点也不比书面的差。
所以,郭靖自发站出来,主持公道,一定要让杨康给个说法,他在这里扮演的是法官兼律师的角色,用通俗的话解释合同内容——打赢了姑娘,就必须娶她。
站在法律一边,总是对的,郭靖得到了王处一的支持,由此引发了后面的故事,首先在王府里饱餐了一顿蛇血。维护社会法律秩序的人,便会得到社会的回报,郭靖从此好运机缘不断,这是后话。
而这份口头合同,最后也有一个符合法律的结果——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糊涂一点看,杨康最终也算是娶了穆念慈。我们可以不问详情,就这件事,可以评价杨康做了一件守法的好公民应该做的事。
★违约责任
宋代的某天,一片杏子林中,隆重开庭。
丐帮的宋奚陈吴四大长老组成了合议庭,审理乔峰违约一案。按理,合议庭一般都是单数成员,为的是能分出多数人意见,不过本案四大法官意见出奇一致,也就不用拘泥于小节了。
大智分舵舵主全冠清担任检察院主控官,昭示这此案已经由民事上升到刑事。丐帮众弟莫道不消魂子是陪审团,代表正义公理选择支持哪一方。段誉和慕容家的员工和亲戚算是旁听的公民。马夫人是重要证人,而后谭公谭婆等证人也相继赶到。
这般阵势,十分了得。按理,乡野之中,大不了就设一个两三人的人民法庭,但此案非同寻常,所以大法官全体出动,算是巡回审案。在美国建国之初,大法官也是这么做的,估计是学习了我国宋代法官严谨的工作作风。
此案的被告,便是大英雄乔峰。
原来,当年丐帮的帮主汪剑通和高级员工乔峰签订了一份聘用合同。合同的大致内容是,如果乔峰能满足如下条件:一、闯过智力陷阱三大难关,二、立得奇功七件,便可任命为帮主,享有所有帮主权力,并要为丐帮弟莫道不消魂子生存与道德负责。
乔峰达到了条件,招标成功。可是,汪老汉狡猾无比,这份合同居然是AB卷的。我们前面看到的是A卷,还有一个B卷,内容是,如果乔峰亲辽叛汉,则就地免职,开除丐籍,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死刑。
在本案的庭审中,乔峰机变果断,自残肢体,收买了四大法官,但是,证人马夫人等的出现,使得庭审能够继续进行。不过乔峰此举还是使本案成了人情案,法官没有判他死刑,只是让他交出了公章——打狗棒,就地免职。
当然,此案很有蹊跷,因为身世故事是真,可亲辽叛汉是假。此后,乔峰变成了萧峰,他扮演了私家侦探的角色,带着助手阿朱追查真莫道不消魂相。当一切都真莫道不消魂相大白,我们才知道,他是被陷害的,但是,他的双手已经沾满了汉人的鲜血,阿朱也已殉职。
我们很同情萧峰,不过,我们也知道,在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要理解冤假错案的存在。在距那时七八百年的现在,某人的妻子失踪了,他还不是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坐了11年的牢?
从后来的悲剧看,对于本来可以单纯快乐一生的乔峰来说,变成萧峰,是他被无辜追究的最大违约责任。
★无效合同
有一种合同,是运用了欺诈、胁迫的手段,违背了对方真实意思订立的,这样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可以申请撤销。
佛教爱好者虚竹,就为了一桩这样的无稽合同,受尽折磨,苦苦摆脱而不得。
在这个合同中,虚竹基本属于无过错方。因为陷阱就是那个棋局一开始,并没有说明其中奥秘。虚竹只是小儿多动症发作,摆了一个棋子,就被迫与消遥派掌门人无涯子订立了一份责任重大的合同。
合同内容是,虚竹接受无涯子70年功力修为,有义务接任消遥派掌门,并诛杀叛徒丁春秋。单从内容看,合同并无不公之处,70年的内力和掌门之尊,是每一个学武之人梦寐以求的好事,接受了它,就如插入一个新式芯片,功力的版本大大升级,地位也相应提高。杀一个坏人,也不是件为难的事情。
但是,这份合同是违法订立的,因为它违反了公平自愿原则。
在案发现场,无涯子老先生以百年智力把不谙世故的虚竹哄得晕头转向,威逼利诱,以死相挟,虚竹在极其无奈的情况下,不得不接收功力,磕头拜师,答应除恶,戴上掌门指环。
虚竹笨些,却并不傻,他知道这份合同是不作数的,完全可以撤销,于是,他多次向消遥派门人申请,宣布合同无效。
他先是想把指环还给苏星河,一走了之。苏星河不愧是无涯子的徒弟,所使手段如出一辙,都是以死要挟,不过,他的效果更好,先是给虚竹设下了逻辑陷阱,把他困住,而自己也不过是惺惺作态,不用真的去死。
后来,虚竹也学会了变通,合同撤销不了,干脆转让,他居然成功地把指环转让给了天山童姥,可是,造化弄人,最后,他不但没有推卸掉责任,就连天山童姥的灵鹫宫也一并接收。
法律不是万能的,虚竹能从法理上明白自己有权利摆脱这份不公平的合同,却免不了在各种情势之下,一次次地挣扎,一次次地屈服妥协。因为,他对人有着善良的感情。这下,我们明白一个道理,法律是死的,人情是活的,虚竹其实无法挣脱的,是那张人情的网,这非常符合中华传统文化的精神。
★运输合同
流通是智慧和财富交流积累升值的最佳手段。就算是在宋元,运输业已经十分红火。
最规范的运输企业,当属镖局,像清代马春花、明代林平之等人所工作的家族运输企业,都是被消费者协会授予“信得过”荣誉称号的,在江湖中口碑都不错。
那会的运输企业,一般都是货运公司,几乎没有什么专门的客运公司,大部分镖局都是运输物品的,就算是人,一般也都是棺材里的尸体。运送活人是有风险的,要照顾饮食起居,还要保证安全,十分棘手,不过,这种业务利润很高,所以一个由都大锦负责的企业——龙门镖局,就接了这么一宗活儿,运送活人俞岱岩回武当。
这份运输合同是由殷素素和都大锦签订的,内容十分详细,要求都大锦在10天之内,亲自将受了伤的俞岱岩安全完整送回湖北襄阳,交给他的单位领佳节又重阳导武当掌门张三丰或者他的同事武当六侠。当然,殷素素是付了钱的,车票和保险买在一起,加上小费,一共是二千两黄金。
都大锦很尽职尽责,发扬了企业诚实信用、服务周到的作风,带领员工一路换车换马不换人,离浙江、过安徽、入鄂境,终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赶到襄阳,大家都渐渐松出一口气。
可惜的是,大喜必定伴随着大意,都大锦宽慰之下,严密一世,疏忽一时,竟然把一群陌生人误当作武当六侠,将俞岱岩交给了他们。
结局很悲惨,俞岱岩被那些人折磨得四肢骨节尽数折断,成为废人。都大锦更倒霉,收的二千两黄金中有一千七百两被逼着救济了灾民,他自己和企业的员工家属数十人也全部被杀。
这个代价实在是太大了,太可怕了。如果放在今天,飞机掉下来,航空公司也不至于会倾家荡产,更不可能以命抵命。龙门镖局的运输合同违约惨案告诉我们,如果和别人尤其和武林中人签订了合同,一定一定一定不要不要不要违约。
★合同变更
这次要说的是一起成功变更合同的案例,不过,这个合同,也是个不平等合同。
孤悬海外的侠客岛是个神秘的地方,俨然是一个黑瑞脑消金兽社会,而且司佳节又重阳法体系极其健全。外人不了解其中奥秘,单凭猜测,里面一定有一所巨大的监狱,而且看守森严,没准还备有 ** ,不然去的人个个都是武林高手,却怎么都不见回来。
每过10年,侠客岛便会派人出来,强行与各大门派的局帘卷西风长书记订立合同,要求他们赴岛喝一碗腊八粥。那时估计人类活动已经很频繁,森林资源被破坏严重,木材匮乏,使用一次性纸质用品是可耻的,所以他们使用的合同文书,是比较经济耐用的赏善罚恶令。
这次,他们派出了张三李四两名使者。这两人,身兼数职,平时是一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在遇到对方当事人不守法的情况下,司佳节又重阳法程序即时启动,他们就成了法院送传票的书记员,强行履行法律文书的执行法官,遇到暴力抗法,他们还是执行死刑的法警。
好在法制再森严,也是后于违法犯罪行为产生,总有时间上滞后这一先天缺陷。而人是万物之灵长,是最聪明的,聪明人总能找出法律上的漏洞,钻空子谋利益。这样的事情,一般遵纪守法的良民是不做的,但长乐帮的人可不是良民。
司徒帮主和野心勃勃的贝海石更不是良民。在合同书将要出现的前三年,他们就开始商量如何规避法律制裁。他们想变更合同。
可是,赏善罚恶令是铜制的,比起纸质的,很难进行涂改伪造。合同内容是定死的,时间也不能更改。但他们多么智慧啊,别的改不了没关系,侠客岛请的都是局帘卷西风长书记,把单位法人变更了,不就把这场灾难消解了吗?
第一次的变更,单位法人由司徒变成了石中玉,不过石中玉也是懂法的人,他知道自己要承担的是什么法律后果,结果他采取了人间蒸发的办法,规避法律。第二次,贝海石运气极佳,找到了一个与石中玉一模一样的人,那就是石破天,他把石破天的活体进行改造,让他成为最佳仿真品。
后来,石破天作为长乐帮法人去了侠客岛,练就一身神功。金庸在这里想告诉我们,守法还是有好果子吃的。
★履行合同
合同只是一种协议,不过带有了法律强制力的色彩,为的是追究不守信用的行为,保证诚信。
履行合同便是诚实信用的好公民,不仅法律支持,在道德上也很站得住脚。这里想说说一个履行合同的典范,不过,这也是一个违约案例,但是从法制精神和道德角度说,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为了履行合同而不计代价的君子之风。
双方当事人分别是江南七怪和邱处机道长。双方都是心高气傲,不肯认输的人,一场生死剧变之后,他们准备打一架,以分高下,但是最后平静下来,订立了一个为期18年的合同,来比履行合同的能力。
他们在重重怨气和怒气之下,居然能冷静面对纠纷,实属难得。而这合同,履行起来的难度也非常大,他们约定,要找到郭杨两位好汉的后人,交他们武功,在18年后的三月廿四,醉仙楼上,让他们打一架,哪个孩子打赢了,就算师傅赢。
难啊,茫茫人海,没有任何通讯工具,也没有派出所帮忙,要找到孩子,还要足够幸运,让这孩子是男孩,还要花18年的时间教他武功。好在,他们都有足够的耐心韧性诚意,上天眷顾这八位君子,让他们总算找到了孩子,居然都是男孩。
在整个18年的过程中,谁也没有偷懒作假,孩子是真的,教育也是真的,就等约定时间一到,谁比谁高明,就天下大白了。他们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江南七怪江湖跋涉多年,后来又在大漠风沙中一待就是十几年,教一个笨孩子郭靖学功夫,韩小莹的皱纹都长出来了,心上人也早早逝世。而邱处机的成本也不小,除了18年的岁月,他还必须为了诚信而放弃原则。第一,为了履约,他不得不去教一个成长在金人官宦家庭的孩子,违背了他的民族情结。第二,为了彻底履约,他只好把功夫都放在教授武功上面,而忽略了文学课和思想品德课,致使杨康只学了打架,没有学做人,一点不像师傅的徒弟,害得邱处机也不得不背上道德债。
到了那天,烟雨楼中,期盼已久的那架,没有打成。邱处机自己认输了,他说就是输在了徒弟的人品上。不过,我们还是要把他和江南七怪放在一起,当作诚信守法的标兵模范来尊敬。
★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合同,一般来讲,是要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加速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的。
那日,在铁枪庙中,黄蓉为了救柯镇恶,自愿与欧阳峰订立合同,放了老柯,她就留在欧阳峰身边,帮助他探索和学习武学典籍《九阴真经》的奥秘。这份合同的性质,属于技术合同。
黄蓉为欧阳峰转述传达真经内容,接受他的咨询,解疑答惑,成为他身边的武学顾问。没多久,黄蓉向欧阳峰提出要求,要一个清净的科研环境,这是甲方的义务,欧阳峰只好答应她,到了归云庄,黄蓉就脱身了,合同中止。
后来,欧阳峰再次找到黄蓉,要求她一定要履行合约,黄蓉对此并没有什么敬业精神,想工作就工作,想休息就休息,害得欧阳峰气恼不已。
欧阳峰真是勤奋好学,他把郭靖乱编和黄蓉瞎解释的真经奉若神明,信之不疑,直到最后引发精神疾病,一代武学宗师就此成为疯癫之人。不过,从他事迹中,我们可以学习他攻克学术难关,尊重专业技术人才的精神。
真经易求,人才难得,在《射雕》这本书中,还有一个技术合同,也是关于黄蓉的。黄蓉的聪明博学使得她成为人人争相聘用的专业人才。
瑛姑是一位数学爱好者,可惜热情有余,资质却平平,她看中了黄蓉的学识,也想与她签订一份为期一年的技术合同,要求黄蓉如果不死,要来陪她一年,在这期间为她提供奇门术数的技术咨询服务。
这份合同,黄蓉也没有履行。对于人才,除了重视和尊重,还得有一定的待遇和热情。像瑛姑和欧阳峰那样,凶巴巴的,恶狠狠的,总以厉害关系相挟,单凭一份合同,怎么能留住人才呢。
在武侠小说里,主人公尤其是男主人公总是被各种身世命运纠葛着, 不是继承父业就是父债子还,家庭和家族对一个男性江湖人来说,是重要的。
从感情和教育上来说,父亲对于男孩子的影响都是深远的,就算那些没有父亲的可怜孩子,成长历程中也不会缺少这一环节——他们可以用想象树立一个理想的父亲形象,引领着自己茫茫的江湖路,这样的典型,古龙笔下有,比如说傅红雪,金庸笔下也有,比如说杨过。
有父亲的孩子拥有的是对父亲的认识,没有父亲的孩子也有对父亲的想象,但是在《欢乐英雄》里,两者有了重合,那个叫王动的主人公就是这么幸运,他既有对现实生活中父亲的体味和认识,又在成年后对父亲有了新的认识和想象空间。
这一幸运事件,是王动的父亲王潜石的杰作。
在书中,王潜石并没有正式出场,他已去世多年,关于他的故事,都是由金大帅的叙述引出的,篇幅很少,却很精彩。
在王动眼里,父亲的另一个名字叫作溺爱。他小时候很调皮,天天出去乱跑,父母担心得要命,派了仆人去找,找回来却舍不得怎么教训,父亲训话还没有结束,鸡腿已经塞进儿子嘴里了。后来,父母给他留下一个已经开始中落的富贵山庄,王动则让这个家败落到了极点——除了桃树和床,似乎再没有别的家当。
对于一个好动聪明的孩子来说,这样的父亲能满足亲情父爱的需要,却填不满他充满渴望的心。
他的运气好,遇到一个不知道身份的神秘蒙面人,那人每天晚上在坟场那边的树林里等他,风雨无阻,传授武功。他的童年是精彩而传奇的。
等到很多年之后,他才从金大帅口中知道,那个神秘的人,原来就是自己的父亲。
老金说:王潜石少年时还有个名字叫王伏雷,意思是就算天上击下来的雷电他也照样能接住。这名字虽然嚣张,但他23岁时已被武林中公认为天下接暗器的第一高手,就算狂妄些别人也没话说。
后来,他结了很厉害的仇家,于是过上了隐居生活。
王潜石不愿意告诉儿子仇家是谁,但是儿子如此顽皮,不学功夫还怕孩子吃亏。
但若要个顽皮的孩子好好的在家学武,那简直比收伏一匹野马还困难得多,所以王潜石才想出这个法子,既不必显露自己的身份,又可以激起王动学武的兴趣。
于是,慈父摇身一变,成了神秘武学高手,出现在坟头树林。这招果然灵,因为孩子们对一些神秘的事兴趣总是特别浓厚的。
金大帅说出这源于父亲对儿子的爱心和苦心,成年王动忍不住冲了出去,古龙说,可能是痛哭去了。
所有的人都很能理解王动的泪水,他的心再狂野不羁,也盛不了这浓浓的父爱。
王潜石真的就是一位超级父亲,除了没有给儿子留下更多可折腾的财产,他几乎一点缺点都没有——自己是绝世高手,能满足孩子对父亲光辉形象的追求,还很懂得儿童心理学,知道怎么教育孩子,再加上对儿子的苦心和爱心,真是让人羡煞王动。
说起来,很多父亲,就是栽在了不懂教育这个坎上了,就像杜永的父亲,给了儿子一切,却被儿子毫不眷恋地尽数抛弃,连头也不回,甚至送了命。古龙要是仁慈一点,早早开个家长会,让杜永的爹和王动的爹交流一下,一个有为青年的大好前程,也许就保住了。
古龙当然一手握着笔,一手举着酒瓶,眼睛还看着美女,没空组织家长会,不过他写出了可爱可敬的王潜石,让他没有正式出场,就形象丰满、伟大,让人畅想、感动。
杜永几乎没有名字,我们可以跟着古龙叫他十三号。
杜永是《大地飞鹰》中吕三收养的杀手群中的一员,代号十三。出场的时候,古龙说,这是一个来自良好家庭的优秀青年,出场之后,他就死了,死在要命的小方剑下,在他死的时候,古龙甚至懒得提他的名字,于是,这个有位青年和他的叛逆梦想一起破碎了。
古龙笔下经常有大把的卖命的人,为了恩情,为了生存,为了钱,为了避仇,为了扬名,投靠到一个很厉害的组织之下,随时准备为组织杀人或者奉献生命。古龙往往只交代一下他们的身世和特长,就让他们不算太悲壮地over了,除了让我们看到组织和对手的强大之外,他们简直就是死无足惜。
而杜永是个很奇怪的人,他不欠吕三的情,也不缺钱,更没有仇人,却偏偏选择了这么一个没有意义的行当。古龙在这里塑造的是一个来自良好家庭的问题青年,他充满了青春的叛逆梦想,只要能摆脱无谓的幸福,做什么都成,于是,他成了十三号。
本来,杜永是注定要幸福快乐的,老天都给他安排好了,可是他偏偏一点也不快乐。
他的家庭很富裕,父亲杜安是江北最成功的镖师和生意人,白手起家,二十七岁时就已积资千万。杜永的母亲早逝,父亲从未续弦,而且从未放松过对儿子的教养,在杜永七岁的时候,就已请了三位饱学通儒和两位有名的武师来和一位武当名宿教导他,希望他成为一个文武全才的年轻人。
如此好的一个老爸,真是打着灯笼也找不找的,没有弄一堆女人回来再生他十个八个孩子,而是对儿子情有独衷,还非常重视教育,杜永想不成器,都是困难的。
所以,杜永成了一个有能力和教养的二世祖。后来自己也成了爸爸。
古龙说,他早年就已文采斐然,剑法也得到了武当的精粹,被江湖中公认为武当后起一辈中的佼佼者。 娶了一个温柔贤慧美丽的世家女,生了一个聪明孝顺诚实规矩的儿子,儿子还从来没有做过一件让父母伤心讨厌的事。
可是,杜永把这一切都抛弃了,投靠吕三,成了一个窝囊短命的十三号。
所有的人都很奇怪,为什么他要这么做?
杜永在醉后说了实话,他实在是受不了了。
他的父亲太强,太能干,太有钱,也太有名,在他十几岁的时候就已经把他一生都安排好了,这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能够让他操心的事。 他这一生好像已经注定是个成功幸福的人,有幸福的家庭,有成功的事业,有地位,有名气。 可是这一切都不是靠他自己奋斗得来的,而是依靠他的父亲。江湖中有很多人妒嫉他,有很多人羡慕,可是真正尊敬他的人却不多。
所以,在成家立业之后,他做了一件十五岁少年才会做的事情,沉溺到迟来的青春叛逆梦想中去了。
成了十三号之后,他接受的最后一道命令是去杀小方,他文雅规矩地向小方走去,有那么几句简短的对白,然后用生命验证了小方的剑法已经大有进益。
杜永死了,他只有三十岁。不知道他死的时候,有没有后悔?有没有遗憾?他是否得到了自己要争取的自由和快乐?他真的可以做到不计代价吗?
梦想是个好东西,能引领着人突破现实的局限,但是,梦想往往也只是属于少年人的,少年人对幸福有着本心的理解,不受现成思维的限制,大胆和反叛,是梦想的诗意内核,他们不要成年人给予的规则和标准,他们要自己创造世界。
可是,梦想也不是个什么东西,不过是生命历程中一件华丽的道具,是居室的装修材料,是少女头上的蝴蝶结,是水墨画上的一点胭脂红,就是为了好看,一点也不实用。随着年岁成长,梦想会越来越遥远,越来越飘忽平淡。
所以,成年人的梦想,就有些尴尬了。要放弃已经拥有的重新开始,只是,他们没有更多的时间去犯错、修正,重新来过,一个不好,万劫不复。
杜永是个儒雅忧郁的人,他不喜欢约定俗成的世俗幸福,一点也不快乐。人要怎么样才能快乐?从杜永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无所有不一定会快乐,可是轻易的拥有是一定不快乐的。拿喜宝的话来说——一切排山倒海而至,一点真谛也没有。拿史铁生的话说——圆满只会阻塞渴望,限制想象,丧失激情,而舒适只是平庸。
于是,杜永带着迟来的梦想,抛家弃子,当杀手去了。他很想努力,很想成功,而古龙则给他了一个现实主义的结局——幻灭。
杜永不是一个精明智慧的人,他有点童真,冒着点傻气和勇气,遭遇了最终的不幸。我不喜欢他最终去当了没有名字的杀手,但是,我却深深理解和同情他的心态,并也冒着傻气致以一点点敬意,毕竟,我们都傻乎乎地梦想过,只是,没敢做而已。
“那”字代表着追怀,因为白发飘飘的年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自然而白的发,毫无新意,一点悬念也无,便不在讨论之列。不过就连自然白发,也已快失传了。大街上各式各色的头发都有,就是白发最少,黑色次之。过去科技不发达,老人再健硕康宁,还是“鹤发童颜”,花花绿绿不起来。
生活没有突变,没有激情和绝境,没有苦苦的追寻和失落,便如头发自然变白一般无聊无味,反之,强刺激之下,头发比脑袋上其他零件都“首当其冲”,于是就有了一夜白头的故事。后来,故事成了经典,伍子胥也因那毫不浪漫香艳的一夜出了大名。一夜白头成了故事里惯常使用的元素,什么白发魔女了,一灯大师的瑛姑贵妃了,也都抢着白了少年头。
以前的人,生活过得都比较简单纯粹。社会化程度低,再声色犬马,背后都得有一大堆仆佣佣簇着,成本高,管理压力大,一个环节出了问题,质量就大打折扣。不像现在,想做什么,一个电话,一张机票,就能解决所有问题。
过去日子简单,想法也单纯,所以人爱犯认死理的毛病。常常把一件事情无限放大,愁苦悲壮,还挺有生命的崇高感。可惜的是,人生之事不如意者十之八久,总有理想难以实现,总有目标难以完成,总有爱情难以圆满,到最后,最想要的,往往不得不失去,不得不放手。
想不通啊,热爱向往的,都随风吹跑得远远的,所以,壮志深情到头来烟消云散,伤心失意的句子诗词总能被反复咀嚼,一代代相传下来。
破碎的理想爱情,残缺的人生,成了一种意境,隐退山林是因为志向太高,对月长吁是因为爱太深太难,失意人生伤感而美丽。就像那大诗人李白悲歌的那样——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愁思悲情,让人深沉而诗意,可以想象那形象,微薰着酒意,或举杯,或放歌,或长叹,或狂书,失去了圆满,却成就了另一种哲学和美学意义上的深刻,竖起一面理想主义的大旗,上面千疮百孔的伤痕反而成了荣誉标志。
想来李太白那句“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也是哈哈大声苦笑着,流着热泪,无奈着,感怀着,放下一头狂野不驯与世不容的长长白发,乘着孤独的小舟,张开手臂,高声宣告着不快乐啊不妥协啊,苦中作乐去也。
好在古调虽自爱,今人多不弹。现在再也不会出现白发飘飘的场景了。就算还有焦虑伤心过度气血旺盛出现不合时宜的白发,还不是愿意染成什么颜色就染成什么颜色。最重要的是,伤心已经淹没在笑话中了。
如今的生活好,丰富而充满机会,让人想在一棵树上吊死都难。什么都可以换,什么工作了,地域了,生活方式了,衣服了,手机了,爱人了,容貌了,只要你愿意,没有什么不能即时更换的。
不过,只有一样不能换,就是享乐的热情和兴趣。只要这玩意不丧失,代价就不可怕,谁敢说换了以后一定不好?冒险本身,就让人乐不可支。
愁眉苦脸手足无措的都是被嘲笑的傻瓜。在距离愁绪和白发长达三千丈越来越遥远的今天,人们不再苦苦执着,而是眼花缭乱,头晕目眩,眉开眼笑,眼珠四处乱转,目光犹疑不定,脑中浮想联翩,心里充满期待。没有最想要的,只有都想要的,一定要照顾好欲望这个填不满的无底洞,谁还有空守着一个人一件事发愁?
至于白发,让白发见鬼去吧,那个白发飘飘的年代,真的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古龙的作品,出场人物很多,给我的感觉经常是小人物比所有人物都多。当然,这是个悖论,逻辑上绝无可能,但是感觉有时候是不讲道理的。
大人物,寄托了古龙的理想和激情,可惜的是,生活千姿百态,理想却只有一样,所以小人物往往更能体现他日常的经历和思想,没有被脸谱化,也没有那层人为的天使光环,反而值得回味。
施经墨也是他笔下一个很不起眼的角色,他的出现,是为了衬托谢家三少爷光辉的人格魅力。
在《三少爷的剑》中,谢晓峰是一个了不起的人,剑法绝世超群,个性坦荡磊落,还有缺陷美——内心的痛苦和深沉,让人高山仰止,还很有共鸣。得知自己还有3天阳寿后,谢晓峰问了一个问题,如果你也只能活三天,你会做什么?
每个人都说出了自己与外表截然相反,在内心深处隐藏的热望,施经墨是第一个跳出来大声回答的,他说,我想杀人。
原文是这样说的:“施家是很有名的世家,他的祖先祖父都是很有名的儒医,传到他已是第九代,每一代都是循规守矩的,他当然也是个君子,沉默寡言,彬彬有礼,现在居然会说出这一句话来,认得他的人,当然都很吃惊。 ”
施经墨是个心中有恨的好人,他恨的人是自己的朋友,从古龙一笔带过的模糊叙述中,最容易联想到的情节是,也许这个朋友给老好施大夫戴上了绿帽子。
内向的人,感情都比较压抑,就算是刻骨的仇恨,也不容易放到表面上,在心里念念不忘,不断咀嚼,痛苦要比别人多。
当谢晓峰表示,可以帮助他秘密地杀害这个让他蒙受羞辱的人,施经墨的反应是流出冷汗和泪水,其实,在内心的更深处,他是不忍心让这个人死的。原来,他的恨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深。
小说写到这里,还是继续为打造伟大的三少爷服务,古龙只是借三少爷的口说:不管怎样,你总算已有机会杀过他,却又放过他,只要想到这一点,你心里就会觉得舒服多了。接着是三少爷的脸奕奕发光,施经墨的名字再也没有出现。
我们可以猜想他那一刻释然的轻松,但这里,我不想说什么人间大爱,什么仇恨和拯救,想说说执着。
执着是一种病。
这么说,可能会得罪古龙粉丝,因为执着,在古龙的作品,经常是美德。古龙笔下的人物,多怀揣着一段深深的心事和责任,为了这个目标,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使命感让这些人都脱俗高大起来,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勇气和能力,都让人赞叹。
这个世界上,是有很多东西,是不能放下的,在古龙的作品里,常常是正义、荣誉、使命、爱情、承诺或者仇恨。
换换思路来看,这个世界上,真有放不下的东西吗?奋斗、坚持,追寻,是因为要得到一种存在的姿态,或者是保持已经得到的姿态,那种成就感,很美好,而固定的姿势,也很累。
抽象的正义,是不能放下的东西,具体的正义,却有着判断的局限性,就像古龙笔下的大侠们,为了自己认定的道理,就要剥夺其他人的生命。杀人,是寻求正义的惟一方式吗?让自己充当一个全能的上帝,是在建设正义,还是在破坏正义?
承诺,按理,是不能放下的东西。这点我无话可讲。不过,最容易被放下的,往往就是承诺。
荣誉、使命、爱情和仇恨,不是不能放下的东西,到了彼时彼景,只怕不得不放手,只是,人生已过大半,回头已经疲惫。
古龙通常是不让他的主要人物放下任务的,谢晓峰想换一种生活方式,却依然要苦苦保持不败的姿态。古龙有时也是会让他的主要人物放弃执着的,不过也是以一种被动的方式,傅红雪一心要为父报仇,谁知道最后,他并不是那人的儿子,与生俱来的仇恨忽然落空,他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局外人,被无情地抛出了信念之外。
有追求,是好事,不过,人生多姿多彩,却只能与一种可能性相遇。失去了追求的能力机会和欲望,才会转弯到另一个路上去,这个弯不转,谁也不知道世上还有别样的选择和风景,而转了弯,就意味着与原路永远失之交臂。这样,得到和失去,还有高下之分吗?我们只是不能同时看到白天和黑夜,如此而已。
施经墨是个幸运的人,因为他是一个小人物,他没有完整完美的义务。强大万能的谢晓峰给他缔造了一个奇特的境遇,他能给心中放不下的仇恨一个结果,让他的人生发生翻天复地的变化,而他被动地把握了这个机会,放下了自己的执着。
可以想像老好施经墨下次见到仇人时的心情——我可以写几个字就杀了你,但我没有这么做。这种心理上的上风,足以抵消他的痛苦仇恨。他终于轻松了。
更多的时候,更多的人,没有这样突然而至的外力帮忙,得自己想通想透。所以,人生总有无奈。我们只能羡慕地看着老施迈着轻快的步子走到另一条路上了。
只要在路上,就有收获,何必执着?老施这个人物的诞生,又让我闭着眼睛,胡思乱想,神游一回。